关于公布新冠阳性病例密接人员唐某在沙县区行动轨迹的通告

日期:2021-09-16 16:29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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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6日8时,三明市沙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三元区密接人员唐某在沙行动轨迹公示后,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判断为次密接触者,已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和核酸采样检测。现将唐某在沙县区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通过电话询问、现场调查和调取监控显示:

  9月13日上午9点32分,唐某与丈夫谢某自驾车从三明来到沙县康养城停车场,9点36分通过售楼部看客台,9点40分左右到达售楼部前台,取完资料后,9点48分驾车离开康养城。唐某全程佩戴口罩不规范(口罩未遮口鼻)。

  10点45分左右,唐某和丈夫进入沙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先到取号机取号,再到房产窗口办理委托授权材料审核业务,11点04分到11号窗口工作台办理委托授权,11点13分业务办理完毕离开。除在入口处按规范佩戴口罩,其余办证过程期间佩戴口罩不规范(口罩未遮口鼻)。

  11点54分,唐某再次进入康养城售楼部前台送材料,由销售人员蒋某(有佩戴口罩)近距离接待,期间交流两分钟,11点56分离开康养城售楼部,全程佩戴口罩不规范(口罩未遮口鼻)。

  12点左右,唐某步行至C7、C6号楼旁边查看楼盘,期间与一名路人近距离(约1.5米)交流2分钟(双方均未佩戴口罩),随后自驾车离开沙县区,回到三明碧桂园家中。

  与该密切接触者唐某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存在潜在的感染风险,请在上述时段和地点与密切接触者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集的居民朋友,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做好自身和家人的防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目前,仙游、泉港、厦门等地均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密切关注官方媒体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坚持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保持良好生活方式,多通风、勤洗手、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疫苗接种是阻断传染病传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要积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自身免疫力水平,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免疫屏障。

  联系电话:0598-5555120

 

 

 

  沙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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