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公告

日期:2022-01-15 14:40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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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多个地区报告奥密克戎变异病毒株感染的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极为严峻。为严防疫情输入,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公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出行管理。提倡群众就地过年,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出省,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省的人员需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报备,提供离省时间、目的地、返乡计划、交通方式等关键信息,并在途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返沙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报告,入沙后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并按照我区精准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二)严格入沙人员管理。一是所有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入沙人员均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沙,并在入沙后第一时间免费进行“落地检”;二是加强健康管理,对疫情发生城市低风险地区入(返)沙人员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沙人员落实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举办,严禁举办风险性高的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报备制度,50人以上活动、会议应制定防控方案并向主管部门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所在单位和属地社区(村居)报备,并提交参与人名单。

  (四)严格落实“三码联查”工作。全区所有重点单位、重要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商超、文化娱乐场所、酒店宾馆、农贸市场、交通场站、社会福利机构等)必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三码联查”(即查健康码、扫行程码、看疫苗接种标识)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异常情况要及时登记并上报至主管部门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发挥“哨点”作用。全区所有卫生所、个体门诊、药店不得接诊发热、咳嗽病人,发现发热病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物要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

  (六)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各单位或个人发现有自重点地区入(返)沙未主动申报或未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街道、社区(村居)报告或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经核实举报信息属实后按规定予以奖励,并保密。

  (七)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朋友要主动接种疫苗、日常生活中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按照国家卫健委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导手册》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室)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监督举报电话:

  凤岗街道:5822166

  虬江街道:5822463

  夏 茂 镇:5504028

  青 州 镇:5688009

  高 砂 镇:5636221

  高 桥 镇:5555421

  富 口 镇:5592968

  大 洛 镇:5786018

  南 霞 乡:5718007

  南 阳 乡:5728002

  郑 湖 乡:5752130

  湖 源 乡:5785551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5555120

 

 

  三明市沙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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