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冠肺炎阳性人员陈某在沙县区活动轨迹的通告

日期:2022-03-14 16:35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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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14日3:00,沙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疫情协查函,泉州市丰泽区新冠肺炎阳性患者陈某在我区活动。接通知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将陈某在沙县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3月10日

  9:52陈某乘动车D2232(座位号07车06C)到三明北动车站,由朋友杨某、黄某自驾车一同前往三元区, 10:30左右到达三明市政务中心,后去三明市三元区碧桂园交通银行,11:33返程(目前密接杨某、黄某两人已落实集中医学观察);

  12:00左右到达三明北动车站站前广场后骑哈啰电动车至沙县洋坊旺达食杂店就餐(支付时间13:12);

  就餐后骑哈啰电动车至祥龙福邸售楼部(15:19进入,16:03离开);

  16:48骑哈啰电动车至沙县亿达房产(区体育公园体育馆附近);

  约18:00骑哈啰电动车至洋坊快餐老店就餐(支付时间:18:53),餐后在附近散步,未接触外人;

  20:48骑哈啰电动车至沙县步行街,21:21进入华莱士就餐(老百货分店),21:57步行离开华莱士,步行至美德金沙招待所入住,入住后无外出、无外人到访。

  2022年3月11日

  约10:00步行至酒店旁百兴食杂店买洗发水,10:20在建国纸品(府前西路65号)购买物品,后回酒店;

  10:50进入刘氏便利店购买食品;

  10:56进入佳兰烧麦店就餐;

  11:27骑哈啰电动车至三明北动车站,后乘坐动车D6525次列车返回泉州。

  与新冠肺炎阳性患者陈某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存在潜在的感染风险,请在上述时段和地点与陈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集的市民朋友,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做好自身和家人的防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明市沙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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