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核酸检测采样服务的通告(〔2022〕第35号)

日期:2022-12-17 15:05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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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近期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和疫情形势的动态变化,为满足不同人群核酸检测需求,结合沙县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12月18日起,对辖区内现有的核酸采样点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日常做好健康防护,若无特殊需求,非必要不进行核酸检测,减少人员聚集风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人员,暂不进行核酸检测。

  二、调整设置部分核酸采样点为“单人单管”收费核酸采样点,一般“愿检尽检”人员可依照自愿付费原则,到“单人单管核酸收费采样点”进行采样(单人单采16元/人次)。

  三、“应检尽检”人群可继续到“混管核酸免费采样点”进行免费混管采样。

  四、城区“混管阳性”人员可继续凭短信到体育公园广场定点采样点(体育公园左侧警务室旁)进行“单人单管”免费复检,乡(镇、街道)“混管阳性”人员就近到乡镇卫生院复检。核酸异常人员外出采样时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一般人群核酸检测点采样,在核酸复检结果未出前,与家人保持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参与聚餐聚会。

  五、采样点的设置和采样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发布,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时间,按需前往核酸采样点采样,采样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不随地吐痰,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完成采样后不在采样点逗留。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大家坚持做好自我健康防护,科学应对疫情,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也是保护他人,让我们共同承担起守护好家庭和社会健康的责任。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三明市沙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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