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措施的通告

日期:2021-08-25 09:32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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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疫情最安全、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尽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根据国家、省、市部署,区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全区加强新冠病毒疫苗(以下简称疫苗)接种工作措施。请尚未接种第一针疫苗的市民朋友(禁忌症人员除外)于8月31日前尽快完成疫苗接种,共同构建新冠病毒群体免疫屏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下发本通告。

  1.全区18周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做到“应接尽接”。今后凡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需要集中隔离的,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的人员,隔离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其自付。对因无故未接种疫苗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并向驾驶员出示。暂时没有显示疫苗接种信息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可从接种单位开具纸质接种证明供驾驶员查验;“应接未接”人员应持有7日有效核酸证明或留下个人详细信息(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并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无问题,方可乘坐。

  3.晨练、广场舞等人员聚集的户外活动,由召集人负总责,活动参加者需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并向召集人出示。暂时没有显示疫苗接种信息以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可从接种单位开具纸质接种证明供召集人查验;“应接未接”人员参加活动需持有7日有效核酸证明或留下个人详细信息(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并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无问题。

  4.全区各宗教场所、近邻家园、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要安排专人对进入场所内部的人员进行“三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并扫码进入。“应接未接”人员应持有7日有效核酸证明或留下个人详细信息(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并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无问题,方可进入。全区人员往来密集的各类重点场所参照执行。

  5.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驻沙的中央省地属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本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应种尽种”;督促其负起疫情防控的家庭责任,对主要家庭成员疫苗接种情况如实登记上报。同时,与属地配合共同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应种尽种”的组织发动。

  6.全区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不允许上岗,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从业人员必须“亮码上岗”(公开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

  7.各乡镇(街道)要调动各方力量,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要求做好入户摸底、动员、组织工作。针对出行不便的老年人群体提供温馨、安全、便捷的服务保障。

  8.区总医院要加强各接种点医疗保障工作,安排专人现场为有禁忌症人员开具证明。同时,开设第一针疫苗接种绿色通道。

 

 

 

  沙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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