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2018年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08-15 11:52 来源: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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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31日在沙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沙县财政局局长  高  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报告2018年全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县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和“项目攻坚竞赛年”活动,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落实财政各项扶持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民生等各项事业平稳运行,为我县加快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8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㈠公共财政决算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021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3436万元的98.79%,比上年增收5059万元,增长5.21%。

  2、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26181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958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00990万元的97.47%),完成调整预算数253699万元的103.20%,比上年增支13622万元,增长5.49%。

  3、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2018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02182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851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9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2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9323万元(其中:置换债券785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1467万元),上年结余18089万元,调入资金427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25765万元、收回存量资金及专户调入1696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23万元,收入总计285932万元;2018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2618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4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856万元,支出总计278817万元。收支相抵,全县年终滚存结余7115万元。

  ㈡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737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8458万元的107.78%,比上年增收25603万元,增长53.14%。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94131万元(其中本级支出878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94423万元的99.69%,比上年增支47408万元,增长101.47%。

  3、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7378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185万元,调入资金4935万元,上年基金滚存结余1598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8000万元,全县基金收入总计138889万元。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941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1万元,调出资金25765万元,支出总计119997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18892万元。

  ㈢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按照“分级管理、谁统筹、谁管理”原则,由县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2018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666万元,完成预算数6483万元的118.25%,其中:政府补贴收入5755万元、个人缴费收入1440万元、转移收入126万元、集体补助收入96万元、利息收入247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548万元,完成预算数4795万元的115.70%,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5060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53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230万元,转移支出5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211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323万元。

  2、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655万元,完成预算数17379万元的107.35%,其中:政府补贴收入2500万元、个人缴费收入16117万元、转移收入13万元、利息收入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731万元,完成预算数17674万元的100.32%,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7484万元、转移支出247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9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65万元。

  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5万元,其中:沙县官昌水库53万元,沙县物资民爆器材有限公司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5万元的100%;预算支出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5万元的100%。

  ㈤决算变动事项

  由于报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2018年决算收支情况为2019年1月18日的预计数,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5326万元(主要是省市专项收入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减少527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70万元(主要是省市专项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555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等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二、2018年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㈠组织收入征管有力,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2018年,面对实体经济转型较慢、结构性减税因素叠加的严峻形势,我县因地制宜,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转型发展,着力推进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硅化工等产业发展,积极落实保障机制,有效确保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一是加强税收征管,通过加强税源监控力度,努力挖潜增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部门互动合作,落实主体责任,堵塞税收漏洞,税务部门进一步强化稽查措施,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企业的欠税、漏税等问题专项稽查,确保税款及时入库。二是加强对重点项目跟踪。密切关注、动态把握我县重大项目投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源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对企业新项目、税收增长新领域的跟踪管理,加大与各园区、指挥部协调,及时掌握各园区、各指挥部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耕占税、契税、建安税等税收申报情况,做到重点项目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及时梳理非税收入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盘活存量资产,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㈡支持发展持续加力, 各项建设有序推进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带动、示范、促进作用,全力推动我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关注上级财政出台的各项补助政策,主动对接,适时跟踪,建立向上级争取资金的有效沟通机制,做到信息早知道、工作早谋划、项目早安排、资金早落实,全年争取各类补助资金104871万元,同时争取置换债券785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146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8000万元,有效缓解我县资金压力,确保了全县各项重点工程、重点民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二是全力支持企业发展。积极落实各项扶持企业政策,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安排产业发展基金 8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建筑企业升级壮大、鼓励货运企业发展、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等。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支持我县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兑现燃煤锅炉整治、科技专项等各项奖励资金2231万元。继续落实我县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政策奖励资金,全年发放1191套购房业主购房奖励和补贴2456万元,有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三是支持园区建设。拨付 1.26亿元用于海西生态新城、金沙园、金古园的征地拆迁、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四是加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89亿元完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城区夜景亮化工程等,确保一河两岸景观工程、城区道路改造、市政工程设施维护、夜景工程、街区立面改造、城区垃圾中转站改造及绿化景观提升等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

  ㈢改善民生精准发力, 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聚焦补齐民生短板,按照保民生和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支出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全县民生支出20.61亿元,占公共预算总支出的 78.74%。

  一是兜牢兜实民生底线。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用好用足原中央苏区县的扶持政策,多渠道筹集扶贫开发资金,共筹集各级扶贫专项资金2858万元,其中:争取上级扶贫项目资金1594万元。下达各乡镇、部门2456万元,主要用于造福工程、产业扶贫、扶贫发展、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为3280个低保人员发放低保金1929万元;为 1515个下岗失业人员拨付失业金 1420万元;拨付420万元再就业基金用于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新增劳动力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培训等;拨付197万元用于86个公益性岗位补贴,促进我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筹集9900万元的专项基金,为 4779个 60岁以上失地农民发放保障金1200万元;拨付 6200万元用于农村60岁以上老人养老保障;大力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累计投入2600万元建成沙县福利中心,引入幸福庄园模式,实行公建民营。拨付 100万元用于民营养老机构床位和运营补助;投入30万元建立10所乐龄学堂,落实我县老人终身教育计划,满足老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愿望。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拨付1807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公租房、廉租房建设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低收入和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十九大乡村振兴总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100万元,用于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以及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1950万元用于全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青州镇青州村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投入400 万元用于扶持8个贫困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补助,进一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投入 1725万元用于保障全县村级组织运转。投入1.02亿元用于水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小流域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实施“河长制”、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新治水投入等。投入2056万元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提高产业化规模经营;投入1850万元用于扶持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农民创业园项目建设;投入1000万元创建现代蛋鸡产业园,扶持蛋鸡产业发展;投入786万元扶持沙县小吃产业的发展;通过“一折通”发放各项惠农补贴1472万元,积极落实国家惠农政策。

  三是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年安排5.49亿元用于教育支出。其中:文昌教育基金200万元;关心下一代助学金73万元;学生营养餐改善补助373万元;学前教育幼儿园公用经费107万元;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3090万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678万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经费131万元;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奖补资金408万元;农村学校、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经费244万元;幼儿园建设资金1034万元;中小学教学楼、科技楼等建设资金398万元;寄宿生管理费、周末班车驾驶员补助、特殊教育经费27万元。

  四是大力改善基层医疗设施建设。投入3050万元资助 2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投入150万元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补助等;投入230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10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院添置设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就医条件;拨付 63万元用于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拨付44万元支持开展产前筛查、优生检查等,全力保障我县广大妇女身体健康;拨付91万元用于兑现公立医院院长年薪,支持公立医院改革。

  五是保障社会治理投入。加大维稳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做好扫黑除恶工作,拨付各类专项经费1673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禁毒、“雪亮工程”及视频监控建设经费等各项社会治安支出,为我县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

  六是支持打造乡村宜居环境。投入1.28亿元用于流域和小流域治理、乡镇宜居环境建设项目补助、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建设等;投入101万元用于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拨付猫儿山垃圾填埋场整治资金500万元;投入 2186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补助等,打造农村宜居环境;投入477万元水利专项资金用于河长制、小型水利水毁修复、水利设施养护等支出,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

  ㈣深化改革有效助力, 财政体制不断优化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和2018年部门预算,全县220个部门(单位)按程序通过沙县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公开全覆盖。认真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全年共清理各类结转结余资金5798万元,统筹用于民生领域,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将系统外债务纳入财政部监测平台管理,同时下发了《中共沙县县委、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沙县政府隐性债务及风险化解方案的报告》(沙委﹝2018﹞66号),甄别认定政府隐性债务,并制定债务风险化解方案,防范和化解我县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增强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以使用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配置机制,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用。进一步扩大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范围,将预算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项目资金量达5716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621万元,增幅15.38%,基本做到对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全覆盖。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3617万元,实际支出12399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218万元,节约率8.9%。

  五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40 个,评审总额2.15亿元,审减478万元,平均审减率2.22 %,较好地从源头把控财政资金的监管。

  六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2018年5月开始实行直接支付、计划额度、银行清算、财政专户拨款电子化,全县开展集中支付业务的7家银行中已有6家实现集中支付电子化,剩余1家也将于2019年上线,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行政效率。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三、全县重点支出资金安排和支出情况

  2018年,我县预算支出安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活动,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统筹安排各类资金,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项目有序推进。

  ㈠教育支出:2018年教育支出548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6611万元,增长13.7%,主要是调资及金古小学建设项目。

  ㈡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575万元,增长12.93%,主要是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建设等支出增加。

  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18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4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3561万元,增长15.59%,主要是调资及增加机关养老保险收支差额补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补助等。

  ㈣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1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725万元,增长4.42%,主要是增加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资金等。

  ㈤节能环保支出:2018年节能环保支出55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1246万元,增长28.98%,主要是增加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专项补助。

  ㈥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18年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1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12553万元,增长80.42%,主要是债券资金和省市专项补助等增加。

  ㈦农林水事务支出:2018年农林水事务支出449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8808万元,增长24.35%,主要是省市专项补助及扶贫支出等增加。

  四、预算超(减)收收入的安排

  2018年预算安排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103436万元,实际完成102182万元,减收125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8.79%,减收主要是非税收入减少。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3782万元,比预算数68458万元超收3524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收。政府性基金支出94131万元,比预算数94423万元减支292万元,主要是减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五、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㈠公共财政: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98686万元,其中:

  1、返还性收入8519万元,全部作为本级财力用于公共财政支出。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171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526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4939万元,成品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337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935万元,全部作为本级财力用于相应的民生等项目支出,主要是革命老区地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补助收入及农林水、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有特定用途的转移支付收入。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232万元,全部是有确定具体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项目是科教文卫专项75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1925万元、节能环保和城乡社区专项5005万元、农林水专项19464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和商业服务业专项721万元、资源信息勘探等518万元。以上补助资金当年使用38151万元,结转2019年使用5081万元。

  ㈡政府性基金:2018年上级补助资金6185万元,全部为确定具体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主要项目是库区移民扶持资金1694万元、水利工程建设养护资金2795万元、彩票公益金1351万元、节能环保、土地整理、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旅游发展基金等345万元。以上补助资金当年使用6089万元,结转2019年使用96万元。

  六、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滚存结余7115万元,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未完工结转下年支出,如:教育专项、农机购置补贴、车购税补助地方项目建设、造福工程、农村环境整治、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污水管网工程、农村户厕改造等。

  2018年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18892万元,其中省市专项指标结转96万元,历年土地出让收入等专项基金结余18796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的财政收支任务已基本完成,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实体经济转型不快,县域经济增长势头不强,财力持续增长的动力减弱,收入质量有待提高等。同时,因可用财力增长缓慢,民生支出等刚性需求与财力的供给矛盾仍然突出。2019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财税体制改革,振奋精神,努力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目标,为建设美丽沙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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