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补贴】关于拟确定三明市沙县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三明市沙县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沙农〔2023〕101号)文件精神,沙县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向社会公开遴选,乡镇推荐、上报,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拟推荐下列3个农业经营主体为沙县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农业经营主体名称 |
法人代表 |
1 |
沙县瑞兴农业专业合作社 |
张祥生 |
2 |
沙县岚梧果蔬专业合作社 |
曾金兰 |
3 |
福建乐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余德南 |
公示期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5821402 邮箱:sxkjwjg@163.com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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