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2023年沙县区抛荒撂荒耕地复耕种粮市级财政拟补助资金公示

日期:2024-01-22 16:11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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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耕地抛荒和“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明委振兴组〔2022〕1号)要求,我区农业部门通力协调、积极配合,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抓好抛荒撂荒耕地复耕种粮工作,实现稳粮增收。实施内容已由乡(镇、街道)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材料经我局项目审核,符合项目资金补助要求。现将2023年沙县区2家实施主体(沙县高桥镇稻香居家庭农场、陈桂木)实施抛荒撂荒耕地复耕种粮(水稻面积50亩、旱粮面积42亩),市级财政拟补助资金23400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26日,公示期5天(工作日);若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8-5835661)、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98-5822545)反映。

  

    附表:2023年沙县区抛荒撂荒耕地复耕种粮市级财政拟补助资金一览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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