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批复2024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各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4〕49号)和《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明财农〔2019〕12号)文件要求,经乡(镇、街道)推荐、业务部门审核、办站协审、区网站公示、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沙县顺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3家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建设内容,资金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项目完成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给予拨款。
附件:2024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项目实施内容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2024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项目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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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建设内容 |
建设 地点 |
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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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县顺捷农机专业合作社 |
投资3.56万元,购置一台果蔬烘干机。 |
夏茂镇 梨树村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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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沙县夏茂旺盛丰家庭农场 |
投资2.14万元,购置两台18匹手扶式拖拉机1.6万元,一台值电机(抽水机)0.54万元。 |
夏茂镇 儒元村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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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沙县天旺家庭农场 |
投资2.15万元,购置彩箱(5公斤容量)4000个1.8万元,牛皮箱(10公斤容量)1000个0.35万元。 |
富口镇 车头农场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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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 计 |
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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