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沙县区水产品加工补助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产加工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6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2号)等文件要求,经业主自愿申报,2025年12月9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水产品加工补助资金的沙县区华农新建和更新改造水产品冷库建设项目(原水产品加工配套冷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的评审建议和意见,福建省华农食品有限公司对其申报项目的名称进行修改,并调整相关内容。现拟定福建省华农食品有限公司为2025年沙县区水产品加工补助资金项目(沙县区华农新建和更新改造水产品冷库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报告或致电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水技站(0598-5822281)。
附件:《2025年沙县区水产品加工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2025年沙县区水产品加工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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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实施 单位 |
主要项目建设内容 |
建设起止时限 |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
拟补助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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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县区华农新建和更新改造水产品冷库建设项目 |
三明市沙县区金古空港经济开发区 |
福建省华农食品有限公司 |
新建冷库(含急冻库)5771.9m³、改造冷库2225.68 m³、新建冷库增容设施1套、购置冷库附属设施(冷库穿梭式货架1套、冷库穿梭车1套、冷库穿梭车电池1台、冷库叉车2台、产品包装缠绕机1台、塑料托盘1850个)。 |
2021年1月-2024年12月 |
380.31 万元 |
114.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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