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农民合作社)验收结果公布(第二批)
根据《沙县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沙农〔2025〕81号 )和《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沙县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批复的通知》(沙农〔2025〕106号)文件要求,2026年1月12日,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三明市沙县区润丰园农林专业合作社等2家合作社承建的“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情况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3日
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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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实施主体 |
建设内容 |
验收情况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验收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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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
三明市沙县区润丰园农林专业合作社 |
投资13.03万元,购置1台沃得牌履带自走全喂入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型号4LZ-6.0MEQ) |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
10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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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
沙县大洛连坑农机专业合作社 |
投资10.5万元,安装一座冷藏库,库内净容积为539.3立方米(15.63米长×9.08米宽×3.8米高)。 |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建设设施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
10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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