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沙县区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提升沙县区特色农产品产地加工处理能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大食物观理念,用好财政补助资金,对2025年以来新建、改(扩)建,且未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及产地加工项目进行补助,补助项目不少于2个以上。通过项目建设,发挥二产联农带农作用,推动沙县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做强做优、提档升级,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化布局、标准化生产、高端化升级、智能化赋能、绿色化转型,有效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二、资金来源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沙县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190万元。
三、资金补助范围、补助方式、补助标准
㈠补助范围。对2025年以来新建、改(扩)建,且未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及产地加工项目的建设主体进行补助。
㈡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支持2025年已建成的储备项目。
㈢补助标准。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设施设备总投资金额的50%为上限,其中冷藏保鲜设施以工程结算金额为依据,产地加工设备以实际购买金额为依据。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其中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冷藏保鲜设施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补助比例根据实际总体申报资金总量进行调整,若审核符合条件金额超过上级下达我区补助金额190万元,则按权数分配。
四、补助对象
列入福建省沙县区2025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储备项目库的项目,且在沙县行政区域内注册、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补助主体”)。申请补助的主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㈠加工产业基础扎实。农产品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扎实、发展前景较好。
㈡联农带农机制紧密。补助主体有较强的联农带农能力,能够与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吸纳当地群众发展产业、增加就业,对农民群众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带动作用明显。
㈢补助主体信誉良好。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充分,补助主体经营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及违法违规经济行为。
五、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沙县区大食物观中涉及且联农带农效果显著的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粮油等特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项目,支持产地加工全链条提升项目。
㈠果蔬菌加工。针对水果、蔬菜、食用菌等农产品,发展预冷、保鲜、冷冻、杀菌、消毒、切分、清洗、分级、分割、无损检测、包装等保鲜设施和商品化处理配套设施设备,提升标准化加工处理能力,实现减损增效。
㈡茶叶、中药材加工。针对茶叶、中药材,发展产地烘干、贮藏、分割、调理加工、检测、包装等设施设备,提升产地机械化数字化设施设备水平。
㈢粮油加工。针对粮食、油料、薯类农产品,优化清选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切制成型等加工设施设备配置及绿色能源、检测等技术应用,保障粮食油料生产抗灾减灾及节粮减损,提升商品化水平,实现保质增值。
㈣食品及综合利用加工。积极发展果蔬菌、茶叶、中药材等食用类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新建、改(扩)建发酵压榨、果脯果汁、冻干、低温油炸、副产品综合利用等农产品产地特色加工设施,提升产业链价值。
项目建设范围具体补助内容参照《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执行(详见附件7)。
六、申报程序
㈠摸底上报。对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储备项目需求进行摸底,各乡镇(街道)根据要求对辖区内2025年以来的竣工或预计完工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进行摸底汇总(附件1),并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摸底并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纸质版及电子版)。
㈡组织申报。各乡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对照方案要求申报补助项目,并对辖区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签字盖章后,统一向沙县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提交申报书(附件2)及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沙县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附件3);承诺书(附件4);近三年获得的所有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情况表(附件5)。申报截止2026年3月27日前,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㈢初审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初审后推荐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即组织相关办站(股室)对项目申报主体和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协审,业务部门对通过协审的项目申报主体所提交资料,综合申报主体生产加工规模、联农带农服务能力、财政已补助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开展项目现场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名单在沙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补助主体。
㈣项目批复。将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的项目实施拟补助主体名单在沙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行文批复,最后确定项目实施补助主体。
七、项目验收
㈠提出申请。项目实施补助主体在项目完成后整理归档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补助主体提交的验收申请及验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核实项目是否符合《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要求及实际建设情况,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项目核实验收和购置款的审核确认。提交的项目验收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以目录列明。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并随附相关电子版资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沙县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附件3);
3.承诺书(附件4);
4.近三年获得的所有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情况表(附件5);
5.补助主体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以及需明确项目符合《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的具体类别及依据);
6.《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附件6);
7.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8.加工设备购置项目须提供合同、汇款凭证、税务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冷藏冷库建设项目须提供设施农用地备案、建设合同、竣工图纸、主要材料第三方检测报告、压缩机和冷凝机组生产许可证或检测报告、合格证、汇款凭证、税务发票等有效凭证及相关资料;
㈡验收公示。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在沙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㈢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报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按规定的补助标准为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专项资金。
八、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立足于指导、服务、扶持、规范的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项目摸底申报、项目初审和推荐工作。
㈡强化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局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项目申报、初选结果、项目批复和验收等环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设立举报电话:0598-5822874(区农业农村局)、0598-5822545(区财政局),接受群众举报,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严肃查处。各乡镇(街道)适时实地核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㈢资料收集归档。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项目主体做好资金补助项目相关材料收集归档。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项目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相关政策有效落实,确保资料完整齐全,分类有序、妥善保管。
联系人:赵 华,电话:158 6085 6148。
邮 箱:sxnxzh@163.com。
附件:1.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储备项目需求摸底汇总表
2.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
3.沙县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4.承诺书
5.近三年获得所有专项资金情况表
6.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7.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1日
附件1
沙县区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储备项目需求摸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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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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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街道) |
建设单位 名称 |
项目 类型 |
建设 地点 |
加工 品类 |
建设 情况 |
完工 时间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申请补助 资金 (万元) |
是否 进入区级乡村振兴储备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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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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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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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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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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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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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类型:冷藏保鲜、产地加工;
2.建设地点:乡/镇、村;
3.加工品类: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粮油;
4.建设情况:已建成、已动工、项目用地已落实未动工;
5.完工时间:已完工填写具体年月(2025年以来竣工)或预计完工年月;
6.建设内容:控制在100字以内,重点写清建设保鲜设施类型(预冷库、高温冷藏库、低温冷藏库、气调冷藏库)、净容量(立方米);采购加工设备名称、功能型号等,预计可实现产能(吨/天);
附件2
2026年沙县区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
(范例)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项目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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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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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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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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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性 (相应栏打勾) |
□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专业大户 □行业协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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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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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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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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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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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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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电话、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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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主导产品、产业效益及发展目标(要同时能体现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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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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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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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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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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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补助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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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方式 |
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产地加工设备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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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算 |
冷藏保鲜项目(冷藏库面积、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总投资等) |
⒈…… 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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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投入 万元,申请财政补助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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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加工项目(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投资总额等) |
⒈…… 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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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投入 万元,申请财政补助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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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 主体单位 意见 |
本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对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承诺该项目无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其他项目。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项目主体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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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 推荐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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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主管 部门审核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主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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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生产许可证和项目建设前照片等材料。
附件3
沙县区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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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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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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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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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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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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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在相应的方框内打“√”) |
□现代农业产业园 □农业产业强镇 □一村一品示范村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 □老区发展 □少数民族发展 □农产品加工存储(冷链)固定资产投资 □改革试验区 □其他 |
项目实施主体类型(在相应的方框内打“√”) |
□企业(○国家级龙头 ○省级龙头 ○市级龙头 ○其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专业大户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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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乡(镇) 村 |
脱贫村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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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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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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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衔接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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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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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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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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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益户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带动受益户 家庭人口(人) |
是否脱贫户或监测对象 |
利益联结机制 |
时限(XX年XX月至XX年XX月) |
利益联结累计获得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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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务工 |
订单 收购 |
承包 租赁 |
收益 分红 |
入股 分红 |
提供 服务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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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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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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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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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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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承诺书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郑重承诺:本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的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万元,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该项目仅申请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资金补助,未存在同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的情况,所申请的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如有虚假,本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近三年获得所有专项资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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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资金名称 |
建设内容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单位 |
补助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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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注:1.起止时间:申请验收材料提交时间之前三年;2.补助时间为资金拨付时间。
附件6
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情况表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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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 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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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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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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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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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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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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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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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 主体类型 |
□企业(○国家级龙头 ○省级龙头 ○市级龙头 ○其他) □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专业大户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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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主导产品及产业效益或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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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农带农 |
□就业务工 □订单收购( 户) □承包租赁 □收益分红 □入股分红 □提供服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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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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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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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设备名称或建设项目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
购置金额或建设面积 |
发票凭证号 |
申请补助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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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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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盖章 |
乡镇(街道)意见 |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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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 项目主体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签字): 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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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本目录参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根据我省特色农产品生产情况拟定。
一、果蔬菌加工
1.围绕柑橘、荔枝、龙眼、葡萄、桃李、橄榄等水果商品化处理,建设保鲜加工生产线及冷链仓储设施等商品化处理中心,开展产地预冷、保鲜、清洗、杀菌、分级、包装、检测等预冷库、气调库、速冻库、保鲜储藏智能控制高低温库、清洁能源智控节能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2.围绕龙 眼、梅李、橄榄、板栗等干果类加工,开展产地分等分级、保鲜贮藏、剥皮去核、脱水干制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3.围绕蔬菜加工,开展产地拣选、切分、修整、清洗、分级、包装、预冷、成分与农药残留检测以及净菜加工、脱水干制、保鲜贮藏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4.围绕食用菌加工,开展采后修整、保鲜包装、脱水干燥、贮藏、品质检测与分等分级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二、茶叶、中药材加工
5.围绕茶叶加工,开展茶叶水分智控调理、数字化调控杀青、连续化揉捻成型与提香定型、发酵烘干、连续化色选与异质物检测剔除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6.围绕中药材加工,开展中药材产地净理、分级切制、脱水干制、加工炮制、包装贮藏、品质检测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融合多传感技术的中药材产地高效净制、切制、精准干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三、粮油加工
7.围绕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产地烘储,开展清选、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等加工,建设以电能等清洁能源和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热源的粮食烘干中心,开展新型节能储藏设施、智能监测技术系统、粮食磨制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8.围绕大豆、花生等大宗油料产地加工,开展低成本快速节能烘干、清理筛分、高效柔性脱壳分离、破壁提质生香、霉变检测、原料成品节能储藏、质量检测、低温冷榨油加工、低温物理精炼、灌装系统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9.围绕芋头、甘薯、山药、木薯、马铃薯等储运加工,开展产地表面清理、内外部质量检测、分级分等、低损伤出入库搬运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开展现代保鲜储藏设施以及发展净鲜和预加工制品的低损去皮、切制成型、冷制浆与保鲜、制泥与调质等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四、食品及综合利用加工
10.围绕各种农产品,开展发酵、调理、膨化、压榨、灌制、炸制、腌制、熟制、烘焙、酿造等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11.围绕皮果尾菜、薯渣薯液、油料饼粕等副产物,开展产地精炼、脱酸、酶解、提取、纯化等综合利用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
注:高温冷藏库、预冷库、低温冷藏库、气调冷藏库等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标准可参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202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试行)》(农办市〔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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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