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农民合作社)验收结果公布(第三批)

日期:2026-03-17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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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沙县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沙农〔2025〕81号 )和《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沙县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批复的通知》(沙农〔2025〕106号)文件要求,2026年3月17日,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三明市沙县区宜钰农机专业合作社承建的“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情况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7日

  

 

 

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情况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

验收情况

拟补助金额(万元)

验收结果

1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三明市沙县区宜钰农机专业合作社

投资10.2万元,购置1台沃得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型号1GZL-220K)。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10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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