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沙县区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实施方案》意见建议
为持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能力,促进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有效带动小农户增收。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经函〔2024〕36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沙县区农业农村局草拟了《沙县区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7月2日至8月1日反馈至沙县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1.电子邮箱反馈:sxjgz03@126.com。2.邮寄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禹德大厦4楼,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电话0598-5821359。
附件:《沙县区2026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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