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2026年三明市沙县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意见建议

日期:2026-07-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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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0号)文件精神,沙县区农业农村局草拟了《2026年三明市沙县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7月2日至8月1日反馈至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农科教中心。1.电子邮件反馈:sxkjwjg@163.com;2.邮寄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沙县区禹德大厦5楼,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电话0598-5821402。

  

  附件:2026年三明市沙县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日

  

2026年三明市沙县区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培养与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加快推进“新农人”队伍建设,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根据《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聚焦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提升,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为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2026年,下达我区省级资金35万元,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50人。

  二、培训对象

  培育对象应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其他乡村振兴骨干人员,对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领域,具备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新业态、新生产组织方式等现代化特质的“新农人”开展培训。每位培训对象本年度只能参加省级资金培训项目1次。

  三、培训任务

  实施“新农技”培训工程。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菜篮子”稳产保供、绿色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三项专题培训行动,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规模化种养殖大户等,以水稻、果蔬、茶叶等生产技能提升,开展高产高效栽培、机械化生产、病虫害绿色防控、肥料减量增效、秸秆还田等内容进行培训。全面提升种养技术技能,推广绿色种养、耕地保护等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壮大专业生产型“新农人”队伍。

  实施“新农商”培训工程。围绕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管理及服务、农产品品牌打造与网络营销推介、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面向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村大学毕业生、返乡人才等,重点开设乡村电商运营、短视频策划、网店运营等实用技能进行培训,培育一批发展经营管理型“新农人”队伍。

  四、资金使用

  资金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35元,培训时长为3天(24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

  资金使用范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资金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中要求,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训后跟踪、指导服务等与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的费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资金使用,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验收与资金付。在培训过程中督促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掌握培训情况及成效。完成培训后经验收合格,拨付培训项目资金,并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和乡村振兴(扶贫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上规范填报。

  五、优化培育体系

  机构选用坚持竞争公正原则遴选培育机构,认真审查培育机构是否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培训主题相符。按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培训机构。

  师资选用培育机构选用师资授课应与培训主题相符,学员满意度和评价高,授课方式易于农民接受,教案内容通俗实用。选聘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全国共享师资;使用经省级培训的农民讲师、“田秀才”“土专家”“优秀新农人”等善于教学的本土师资。

  教材选用使用部省级农民教育规范、实用的培训教材;鼓励使用与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教材;制作成“手册式”“扫码式”等符合农民学习特点的培育教材。

  基地选用依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农业企业、农民田间学校等,把课堂设在田间地头,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采用分段式、交替式的田间实践训练,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

  课程选用紧贴农业生产全过程和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开发特色课程。举办1期以上“新农人专题培训班”,并在培训合格证上标识。开展理论学习、送教下乡、田间教学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多元化、个性化、实用化学习需求,优化培训课程,提升培训质量。

  延伸服务。组织授课教师、农技专家等为培训学员提供跟踪指导回访服务,深入了解培训成果,巩固培训成效,促进学员积极投入生产,发展壮大产业,推动农业技术真正落地生根。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管理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扎实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强化统筹部署,推动培育方案落地见效,对照年度绩效目标任务,严格培训全流程管理。

  加强绩效管理。督促培育机构做好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和培训总结,规范班级管理制度,保证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全程跟班监督,培训结束后及时建立培训档案,档案资料包括教学计划、培训课程表、培训资料(课件)、培训人员台账、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员签到册、培训现场照片、考试考核情况等。

  加强典型宣传挖掘培育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乡村人才队伍发展壮大。

  附件:2026年沙县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6年沙县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文件名称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30号)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     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沙县区

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3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5万元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全年培训高素质农民350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区域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人数(人)

沙县区培训人数

350

质量指标

培训学员合格率

高素质农民培育  质量抽查合格率

≥90%

时效指标

培训任务完成率

培训任务完成时限为2026年12月底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培训费用

高素质农民培训  每人每天补助标准

≤350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农民综合素质素养 得到提升

完成培训学员综合素质素养得到提升(完成即为提升)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义度 指标

参训学员满义度

参训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

≥90%

参训学员参评率

参训学员参评率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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