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补2020年度省级示范家庭林场、省级示范社项目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45号)文件精神,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助2020年度省级示范家庭林场沙县富口沁园家庭林场10万元,用于购置夹木器。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9号)文件精神,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助2020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沙县高桥农庚黄精种植专业合作社30万元,用于购置2套烘干机和2台枝条切碎机,1台搬运管理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5日)。
监督电话:0598-5869008
三明市沙县区林业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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