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7-08-25 10:14 来源:高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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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沙财决〔2017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按照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努力提高镇政府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水平。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城镇化进程,通过政府投资和组织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的方式,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供给,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和完善本镇“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类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高砂镇党委、政府

全额拨款

36

33

高砂镇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15

11

高砂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全额拨款

5

5

高砂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5

4

高砂镇文化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2

2

高砂镇环保与基础设施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2

1

高砂镇水利工作站

全额拨款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农业产值增长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提质增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二)注重投资拉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注重特色引领,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 注重改善民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 坚持为民务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3.87万元,本年收入1464.36万元,本年支出1462.9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2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464.3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3.31万元,下降7.7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326.1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05.38万元。

 2. 事业收入 0万元。

 3. 经营收入 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38.25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462.9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4.08元,下降7.82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024.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34.6万元,公用支出289.59万元。

2. 项目支出438.72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20.7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60.6万元,下降11.63 %,具体情况如下(按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3.26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23.14万元,财政事务1.5万元,群众团体事务3.36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1.99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3.2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1.18万元,增长19.84%。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事业运行、行政运行)增加。

  (二)国防支出1.68万元(其中:国防动员1.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8万元(其中:文化1.6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8.97万元,下降84.23 %。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支出减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万元(其中:社会福利2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2万元,下降82.14 %。主要原因是老人福利支出减少60万元,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减少32万元。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7万元(其中:医疗保障24.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57.22 %。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支出减少1.08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减少31.52万元。

   () 城乡社区支出0.1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59万元下降96.77 %。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支出减少1.8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减少1.75万元。

  (七)农林水支出215.93万元(其中:农业11.88万元,林业16.73万元,水利25万元,扶贫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153.3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5.56万元,下降41.87%。主要原因是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事业运行)支出减少。

  (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减少27万元。

  (九)住房保障支出43.6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3.6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94万元,增长22.2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7.94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5.3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3.38万元,增长69.9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乡社区支出105.3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3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5.38万元,增长75.63%。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增加。

(二)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自有资金支出27.58万元,同比下降0.47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4.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6 %,主要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
  (三)公务接待费22.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到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96批次、接待总人数3479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0.35%,主要是:来客人数减少及控制陪客人数。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5万元,比2015下降6.34%,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县、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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