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沙县虬江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25 17:34 来源:虬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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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沙县虬江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沙财决〔2017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虬江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区。 

(三)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七)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九)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虬江街道办事处包括1个行政部门及5个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虬江街道办事处 

 全额拨款 

46 

40 

 虬江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14 

14 

 虬江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9 

9 

虬江街道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6 

4 

虬江街道计划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8 

8 

 虬江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2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提升服务、做优产业、夯实基础、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县委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和百日攻坚大会战活动,全力推动街道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一)围绕发展。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工作要求,紧盯省、市落地虬江辖区的在建重点项目,做好全方位服务工作。 

(二)突出区位:坚持从全县空间和产业布局谋划产业发展,确保经济总量稳步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三)完善机制:坚持把抓基层、保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城市管理、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维护好街道辖区总体安定团结发展局面。 

(四)统筹协调: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不断完善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虬江街道年初结转和结余2万元,本年收入1606.51万元,本年支出1575.8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64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606.5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73.34万元,减少9.74%,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550.5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4.56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56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575.8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11.98万元,减少11.86%,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330.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16.3万元,公用支出57.99万元。 

2. 项目支出245.58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15.3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50.62万元,增长11.0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8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63.63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国防支出2.2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同。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8.56万元,下降89.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6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61.75万元,下降60.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 

(五)农林水支出285.9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61.9万元,下降47.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金减少。 

2016年度沙县虬江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沙财决〔2017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虬江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区。 

(三)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七)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九)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虬江街道办事处包括1个行政部门及5个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虬江街道办事处 

 全额拨款 

46 

40 

 虬江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14 

14 

 虬江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9 

9 

虬江街道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6 

4 

虬江街道计划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8 

8 

 虬江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2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提升服务、做优产业、夯实基础、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县委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和百日攻坚大会战活动,全力推动街道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一)围绕发展。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工作要求,紧盯省、市落地虬江辖区的在建重点项目,做好全方位服务工作。 

(二)突出区位:坚持从全县空间和产业布局谋划产业发展,确保经济总量稳步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三)完善机制:坚持把抓基层、保稳定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城市管理、社会稳定、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维护好街道辖区总体安定团结发展局面。 

(四)统筹协调: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不断完善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虬江街道年初结转和结余2万元,本年收入1606.51万元,本年支出1575.8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64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606.51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73.34万元,减少9.74%,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550.5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4.56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56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575.8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11.98万元,减少11.86%,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330.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16.3万元,公用支出57.99万元。 

2. 项目支出245.58万元。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15.3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50.62万元,增长11.0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8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63.63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国防支出2.28万元,和2015年决算数相同。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8.56万元,下降89.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6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61.75万元,下降60.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减少。 

(五)农林水支出285.9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61.9万元,下降47.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金减少。 

(六)城乡社区支出50.1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社区二级环卫支出增加。 

(七)住房保障支出67.1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86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加。 

(八)交通运输支出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公路新建支出。 

(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8.0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6.37万元,增长205.94%。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补助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5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43.59万元,下降98.6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乡社区支出4.5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43.59万元,下降98.69%。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2.5万元(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万元,其他资金支出5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同比下降16.2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下降14.53 %,主要是:燃油费用的减少。   (三)其他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32.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土地房屋征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23批次、接待总人数5216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7.3%,主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9万元,比2015年增长30.57%,主要是:办公及维修费用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县、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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