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沙县青州镇人民政府决算说明
2016年度沙县青州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2016年度沙县青州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沙财决〔2017〕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青州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文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青州镇人民政府部门包括1个行政科室和1个事业科室(其中:含计划生育服务事业、文化服务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事业、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事业以及农业服务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行政科室 |
全额拨款单位 |
40 |
32 |
事业科室 |
差额拨款单位 |
31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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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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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58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青州镇政府财政主要任务是:确保了镇政府和12个行政村以及2个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及津贴的及时发放,保证镇村两级机构正常运转,也为全镇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青州镇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富强青州、美丽青州、和谐青州”的工作目标,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展思路更加明晰。
(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三)工业经济发展强劲。
(四)库区建设成效显著。
(五)新型城镇化实现突破。
(六)强农兴农措施有力。
(七)科教文卫协同发展。
(八)精准扶贫扎实推进。
(九)社会管理机制完善。
(十)和谐民风氛围浓厚。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青州镇人民政府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4.35万元,本年收入2339.49万元,本年支出2335.8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5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339.4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91.48万元,增长87.4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138.0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872.51万元。
2. 事业收入6.00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 其他收入195.4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335.8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87.33万元,增长87.09%,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150.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27.31万元,公用支出423.63万元。
2. 项目支出1184.95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65.5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98.67万元,增长18.6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级科目)738.2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11.63万元,增长40.19%。主要原因是2016年事业人员工资支出都列到事业运行科目支出较2015年增加139.10万元以及人员工资增长69.86万元等。
(二)国防支出(项级科目)1.4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补助资金没有变动。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级科目)1.4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补助资金没有变动。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级科目)26.9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3.15万元,下降61.58 %。主要原因是2016年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00万元(根据县财政预算股要求,调整到其他科目支出),而2015年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1.02万元等。
(五)城乡社区支出(项级科目)200.3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90.63万元,增长1961.21%。主要原因是2016年县域次中心镇项目资金补助200万元,而2015年没有拨此项资金。
(六)农林水支出(项级科目)181.9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12.44万元,下降38.19%。主要原因是2016年事业运行支出0.00万元(根据县财政预算股要求,调整到其他科目支出),而2015年事业运行支出100.19万元等。
(七)国土气象海洋等支出(项级科目)72.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2.60万元,下降42.22%。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项目资金补助减少。
(八)住房保障支出(项级科目)43.2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64万元,增长12.0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等。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72.51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828.51万元,增长1882.9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乡社区支出(项级科目)872.5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28.51万元,增长1882.98 %。主要原因是大唐热电站项目资金补助644.31万元和马铺地块工程资金补助228.2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同比2015年下降 0.00%。用镇政府自有资金支出48.37万元,同比2015年下降 0.7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没有安排人员出国。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0.00 %,主要是: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安排人员出国。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15.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下降1.64 %,主要是: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三)公务接待费32.77万元。公共财政拨款没有安排这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89批次、接待总人数7543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0.24%,主要是: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5.68万元,比2015年增长46.68%,主要是:公务员比上年增加3人以及人员工资比上年增长和工资调高以及补发上年工资等等。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县、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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