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31 11:41 来源:沙县湖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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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沙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沙财决[2018]1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

(二)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三)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保护耕地,配合县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地力保护工作,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五)负责辖区内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扶贫工作、就业培训、劳动社会保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实施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防火、防汛、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和各类教育活动;依法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

 (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所属单位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乡机关各部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财务检查工作。

(八)行使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包括1个行政部门和6个事业部门,经费性质为财政拨款,人员编制数42人,在职人数31人。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  性质

人员      编制数

在职   人数

沙县湖源乡党委、政府

财政拨款

24

19

沙县湖源乡农业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8

5

沙县湖源乡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3

1

沙县湖源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3

2

沙县湖源乡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2

2

沙县湖源乡文化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1

1

沙县湖源乡水利工作站

财政拨款

1

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主要任务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本级财政部门及时向上级财政结算预算指标资金。

(二)本级财政部门配合乡政府领导及时拨付用款单位资金。

(三)报送本级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212.50万元,本年收入514.84万元,本年支出537.6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9.65万元。

(一)2017年收入514.8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392.35万元,减少43.2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42.8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72.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537.6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67.00万元,减少23.7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43.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0.41万元,公用支出112.89万元。

2.项目支出94.3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3.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7.68万元,增长20.1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级科目)24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23万元,减少26.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二)国防支出(项级科目)0.6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增长0%

(三)公共安全支出(项级科目)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交通安全劝导员经费增加。

(四)文化体育传媒支出(项级科目)0.6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增长0%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级科目)2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1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社会保障支出上年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体现。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级科目)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5万元,下降32.67%。主要原因是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减少。

(七)节能环保支出(项级科目)2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出增加。

(八)农林水支出(项级科目)12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3万元,增长26.88%。主要原因是本年农林水利建设项目增多,农村补助经费有所增加。

(九)商业服务业等(项级科目)2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增加。

(十)住房保障支出(项级科目)2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15.78%。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整及人员核减,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5.68万元,减少99.1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土地开发支出(项级科目)2.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45.68万元,下降99.19%。主要原因是土地开发支出减少。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7万元,同比增长30.8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减少0.00%53.23%,主要是: 公务用车实行审批制度,按照相关制度对车辆进行进一步管理使用。

(三)公务接待费13.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到我乡检查指导工作、项目对接、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31批次、接待总人数1,432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8.86%,主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8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37%,主要是: 办公及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绩效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收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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