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沙县高砂镇政府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7-01-20 10: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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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部门预算经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努力提高镇政府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水平。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城镇化进程,通过政府投资和组织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的方式,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供给,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和完善本镇“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类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加强对农村“各大员”队伍的协调管理;加强乡镇机关自身建设,发挥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本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6个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数67人,在职人数56人。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

全额拨款

36

33

高砂镇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15

10

高砂镇人力资源共和社会保障机制中心

全额拨款

5

5

高砂镇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全额拨款

2

1

高砂镇水利工作站

全额拨款

2

2

高砂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5

4

高砂镇文化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2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增长5%;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性目标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致力于夯基础、增后劲。注重投资拉动,不断加大项目的策划、招引和建设力度,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

(二)致力于调结构、添活力着力提质增效,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致力于抓保障、促和谐高度关注百姓心声,精心办好民生社会事业。

 (四) 致力于抓效能、转作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在新的一年中,我们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构建更加清廉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为51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4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30.3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7.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3.64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4万元),公用支出34.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7.4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420.12万元。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62.4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57.72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6.93万元。其中: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67万元,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6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0.4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4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三公”经费其他资金预算数3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其他资金预算安排23.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客人到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42%,主要原因是来客人数减少及控制陪客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其他资金预算安排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控制非公务用车。

    八、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沙县高砂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为517.75万元,比2016年增加73.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部门支出预算为517.75万元,比2016年增加7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45万元,比2016年增加73.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

 九、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支出46.3万元,比2016年下降0.8%,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十、政府采购支出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表

      6.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7.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8.“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公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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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2017预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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