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南阳乡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度南阳乡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8-01-17 16:30 来源:沙县南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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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阳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民族宗教、民政工作。 

  (三)负责乡镇内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公安、司法和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南阳乡人民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沙县南阳乡人民政府

财政全额拨款 

29 

24 

沙县南阳农业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9 

5 

沙县南阳乡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5 

5 

沙县南阳乡文化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1 

1 

沙县南阳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3 

3 

沙县南阳乡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1 

1 

沙县南阳乡水利水电工作站

财政全额拨款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南阳乡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我乡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供给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做特现代农业。二是做亮旅游产业。三是做旺小吃产业。 

  (二)努力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叠加精准扶贫效益。二是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三是推进文化教育事业。四是提升卫生养老事业。 

  (三)建设宜居乡村,打造生态文明家园 

  一是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二是改善生产生活设施。三是严守生态环保底线。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为354.27万元,比上年增加5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4.2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4.27万元,比上年增加55.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1.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49万元,公用支出23.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4.27万元,比上年增加55.6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性及日常公用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性、社会保障性及日常公用等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人员工资。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障性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7.49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4.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1.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相比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00万元,自有资金安排21.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相关联系单位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92%,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自有资金安排4.9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9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南阳乡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万元,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2018年4月2日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南阳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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