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虬江街道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8-01-17 09:17 来源:沙县虬江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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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虬江街道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沙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虬江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区。

   (三)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七)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九)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8年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行政

全额拨款

41

37

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15

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10

9

文化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3

3

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服务中

全额拨款

6

6

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8

8

水利工作站

全额拨款

1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虬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弘扬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和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活动开展“项目攻坚年”要求,以建设用地征迁、村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工作、党的建设工作、社会管理治理等工作为重点,凝心聚力推进项目攻坚,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进街道社会经济事业健康发展

1.服务大局,加快建设用地征迁。积极与三明生态新城、县铁办、县公路指挥部、金古园等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辖区重点项目征迁工作。

2.优化环境,推进村居环境整治。一是开展“脏乱差”专项整治活动。二是启动违建物拆除行动。加大对乱搭乱建的整治力度,对各类影响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三是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四是按文明城市标准落实城区各项管理及各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3.围绕优势,推进产业发展。一是做强优势农业产业。充分借助三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三明农科院的平台优势,做大做强核心区花卉苗木产业。二是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四是推进小吃产业发展。

4.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修订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干部作风改变。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四是依法依规指导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注重早谋划早筹备,做好调查摸底,严肃换届纪律,真正把年富力强、公道正派、想干事和能干事的村民行选进村“两委”班子。

5.统筹协调,加强社会管理治理。

6.注重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上级各项惠民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虬江街道收入预算为773.11万元,比上年减少26.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2.11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51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73.11万元,比上年减少26.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63万元,公用支出89.79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2.11万元,比上年减少1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性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7.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39.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59.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2.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7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预算数35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7.4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6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26.94%,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虬江街道(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预算数20万元,比2017年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虬江街道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虬江街道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虬江街道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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