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沙县富口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8-01-19 11:39 来源:沙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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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沙县富口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沙县富口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经镇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沙县富口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镇党委、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2.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3.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行政工作。4.向镇人代会报告工作,并指导村委会的工作。5.完成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沙县富口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沙县富口镇党委、政府

全额拨款

36

32

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5

4

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农业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15

13

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5

5

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2

2

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文化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2

0

沙县人民政府富口镇水利工作站

全额拨款

2

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富口镇主要任务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财政收入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适应经济“新常态”,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围绕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年实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17个,确保富口镇罗溪至柳坑公路、集镇改造等13个项目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土桥水库年内动工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持续提升四大农业特色产业,重点推进车头生态休闲农业综合开发、高地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采摘园、省水稻遗传改良与创新利用重点实验室等项目建设。推进工业扩量提质。加快宏盛新材等产业龙头培育,推进企业与深圳客商对接,促进瑞士布斯工艺氨基塑料生产项目早日落地;实施恒源后桥壳制造等5个工业技改项目,力争形成新的工业增长点;围绕金沙园二期建设,加强与园区对接,力争引入2-3家关联企业落户集镇工业园;加快盘活闲置厂房,帮助集镇工业园区企业引进一批产业链关联项目入驻。推进第三产业发展。加快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加快电商发展,深化邮乐购运营点建设,引导特色农副产品入驻,支持镇内更多产品开展网上贸易;做大做强金婺、金闽两家小吃子公司,做好品牌维权工作,引导子公司新增加盟连锁店,加快小吃配送中心建设,实现转型升级。

㈡扮靓农村“新面貌”,推进镇村协调发展。将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持续推动农村发展再上新台阶。做靓集镇。重点改造集镇农贸市场、集镇道路和排水管网,完善停车场、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美化、亮化、绿化集镇,适时启动下畔开发建设。做美乡村。按照美丽乡村“一好五美”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大力开展民风民俗、历史遗迹等挖掘保护工作,积极推进盖竹村、山氽村、荷山村中国传统古村落的申报工作。做优生态,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实施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严格控制企业污染;按照“先行先试,创新模式”工作要求,深化“治”“建”“管”相结合模式,落实工业污染、农业污染、涉砂整治、生活污染、小水电治理等5个专项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加快建立智慧水利信息系统,提升“河长制”工作水平。

㈢激发改革“新动能”,促进农村加快发展。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全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将村集体资产纳入新组建的村级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现村级经济股份合作社全覆盖,推动多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现若干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分红示范效应。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行“四共一体”林业合作经营新模式,以白溪口为主体,打造“楠木小镇”试点培育基地;大力宣传“福林贷”特色亮点,加快“福林贷”推广进度,让林农享受更多林业优惠政策;严格村级组织换届。围绕十九大提出的“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及早谋划、广泛宣传、做严选风、树立典型,有序推动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吸引更多有为青年返乡推动农村发展。

㈣满足民生“新期待”,全力补齐民生短板。高度关注百姓心声,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大力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集镇改造、富口初级中学教学楼、罗溪至柳坑公路、罗溪至洋花坑公路、延溪村安置小区、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等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提升群众福祉。深入开展扶贫攻坚战役。继续开展五大扶贫工程,重点抓好3个贫困村和1个空壳村村财增收,年内实现罗溪村脱贫计划;健全“三联三帮三带”定点帮扶制度,落实“一户一策”帮扶计划,提升帮扶成效;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发挥扶贫基金“杠杆”作用,提升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造血”功能。加快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改进“学风、校风、教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强做大养老服务事业,在姜后村“乐龄学堂”试点基础上,新建一所“乐龄学堂”;推进医疗基础设施和医疗水平提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群众就医条件;深化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做好优生优育奖励扶助工作,持续提升计生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做好统计、国防动员、妇女、儿童等工作,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积极配合全市“三下乡”活动启动,着力推进“半台戏”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和“送、种、养”文化惠民工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对接三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以打造集镇文化为主线,以荷山村红色文化、盖竹村大小佑山旅游文化为点,对全镇文化建设进行总体协调指导。持续强化综治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平安富口”建设,狠抓安全维稳工作,实现治安巡逻常态化,着力提升综治“三率”水平;全面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严格督查监管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食品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㈤提升工作“新效能”,提高政府履职能力。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构建更加清廉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行政。自觉接受镇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职权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高效施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努力建设一支主动谋事、积极作为、高效务实、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大效能监察和问责力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廉洁从政。加强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镇村干部管理制度等制度,从源头和制度上预防腐败。强化重点领域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富口镇收入预算为50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8.8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08.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3.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58万元,公用支出31.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9.37万元,主要支出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12.86万元。

(二)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51.88万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33万元。

(四)行政单位医疗15.02万元。

(五)事业单位医疗11.90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40.38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预算安排3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对接、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6%,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富口镇(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富口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富口镇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富口镇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2018收支预算总表

      3-22018收入预算总表

      3-32018支出预算总表

3-4201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20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2018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201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20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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