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9-02-19 16:48 来源:沙县湖源乡
| | | |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严格行政; 

  (二)加强行政管理,落实政策引导,制定发民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三)发挥经济管理职能,促进本辖区农村经济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和完善各项社会服务; 

  (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 

财政拨款 

24 

19 

农业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8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3 

2 

文化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1 

1 

环保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2 

2 

水利工作站 

财政拨款 

1 

1 

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 

3 

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主要任务是:我乡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撸起袖子、扑下身子,全力以赴抓落实,紧紧围绕“更加富裕,更加美丽,更加文明,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注重工作实效,切实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这个第一职责。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⒈本级财政部门及时向上级财政结算预算指标资金。 

  ⒉本级财政部门配合乡政府领导及时拨付用款单位资金。 

  ⒊报送本级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为306.48万元,比上年增加29.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4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6.48万元,比上年增加29.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5.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万元,公用支出47.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48万元,比上年增加29.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32.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8.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支出。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33万元。主要用于困难乡镇及绿色生态圈经费支出。 

  4.行政运行(财政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乡财政所运行经费支出。 

  5.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6.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办公经费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行政)24.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1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9.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事业单位医疗4.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公路和运输安全1.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劝导员经费支出。 

  11.住房公积金(行政)]13.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2.住房公积金(事业)6.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4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45.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47.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乡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组团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3.6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相关联单位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2%,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3.7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7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2%,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开支。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共设置4个项目绩效目标(注:包括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别是业务费项目、财政所运行经费、困难乡镇补助、绿色生态圈补偿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4.3万元。

    本单位无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万元,比2018年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