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2020年及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10-08 12:18 来源:沙县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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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社保专户):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结算2020年及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58号)文,现下达你单位预算指标318.98万元,其中:2020年结算后追加金额(省级款)19.98万元;2021年预拨中央款115万元、省级款184万元。款列“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指标来源:省转移支付。 

  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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