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11-05 09:01 来源:沙县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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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69号)文,现下达你单位预算指标10.80万元,类款项列“2080804优抚事业单位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指标来源:省转移支付。 

  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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