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2-01-07 15:49 来源:沙县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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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1〕125号)精神,为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现下达你单位中央直达资金58万元,其中:2022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助经费16万元,国家助学金资金42万元。款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50902助学金”,指标来源:省级专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2.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全过程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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