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47号)精神,下达中央直达资金80.26万元,支出功能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指标来源省转移支付。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做好绩效监控,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指标表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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