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1-04 10:10 来源:沙县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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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79号),现下达你单位预算指标40万元,类款项科目为“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政府经济分类为“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指标来源:省专。 

  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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