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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沙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5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沙政办〔20166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沙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26

 

 

沙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204 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1653号)精神,为及时、准确掌握我县户籍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我县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实现我县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

摸清已参保和应保未保人员情况。以我县现有户籍人口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社会保险数据资源和其他职能部门信息,开展跨险种、跨部门的数据比对,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涵盖工伤、生育、失业共五个险种,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摸清社会保险已参保和应保未保人员情况。

构建全民参保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我县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纳入省、市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实现各类社会保险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数据的日常维护和动态管理工作。

㈢不断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在城镇以未参保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村居民(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农村鼓励农村居民持续参保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二、对象内容

全民参保登记的对象是本县户籍人员,主要登记内容为:

㈠个人基本信息。主要数据项包括:1.姓名;2.性别;3.身份证号;4.出生日期;5.户口性质;6.户籍所在地;7.现居住地;8.联系电话(手机)。

  ㈡个人参保信息。包括个人已参加险种、未参加险种。

  ㈢个人就业信息。包括个人身份、就业信息(工作单位)。

三、措施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比对、再进行入户登记、核对的递进方法。对已有的完整信息,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清理比对后直接确认;对缺失错误的信息,应通过基层平台补录改正后完成确认;对未入库户籍人员应作为重点,通过入户调查确认,确保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联网和动态更新。具体步骤如下:

㈠数据采集与比对。按照全省统一的登记指标项目及数据标准采集业务数据并进行处理。全县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内部数据、公安户籍、用工登记、教育、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等外部数据的比对,并通过省、市级数据进行横向比对,得出我县户籍人员各险种已参保、未参保信息数据。

㈡入户登记核对。将需要入户登记(核对)的未参保、未参全、信息错误、数据异常人员信息导出,统一表单发放到基层,由乡(镇、街道)编制花名册,将任务分解到村。按照《福建省全民参保登记表》(见附件2)、《全民参保情况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见附件3)的指标项,入户逐个登记、核对并填写登记、核对表。

㈢形成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乡(镇、街道)按照《福建省全民参保登记表》(见附件2)、《全民参保情况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见附件3)要求,录入调查、登记、核对信息,社保机构对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通过系统自动更新、人工动态调查录入等手段全面实行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动态管理。乡(镇、街道)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申报、审核等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

四、时间安排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计划用一年时间(2016 7月~20176 月)完成,分四个阶段实施:

20167月~9月,建立领导机构,出台试点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前准备工作。

201610月~12月,完成内外部数据比对,做好本地信息系统调整完善和省市社会保险数据库的对接。对现有参保数据与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比对整理,生成已参保和未参保两类人员的信息,形成入户调查数据。

20171月~3 月,将经筛选比对确认符合标准的信息入库,将信息缺失、错误和未参保的人员信息表发至乡(镇、街道)进行入户登记、核对工作,基本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录入工作。

20174月~6月,在基本完成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建立依托社区(村)的人员增减(生死)、户籍迁移变动,对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系统的参保变动状态及外联系统比对的动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保障任务、措施、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㈡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联动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取得成效。

县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相关政策。

县人社局:负责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规范管理工作;统一规范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和对象、调查指标含义、口径和系统建设等内容;负责印制调查表、宣传资料,落实设备和人员配置,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举办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培训班,负责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做好与县公安、财政、卫计、教育、民政、发改、市场监管、税务、编制、法院、残联等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所需工作经费。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本县户籍人口数据,做好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其他原因等信息更新工作;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现有参保数据与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比对整理。

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性惠民资金支付渠道的监督审计。

县卫计局:协助做好新生儿信息数据的整理比对工作,提供计生对象信息整理、比对工作。

县法院:协助做好被判刑人员信息数据的整理比对工作。

县民政局:协助做好社团组织及军人和随军家属信息数据的整理比对工作。提供低保、优抚、死亡殡葬等人员信息数据。

县教育局:协助做好在校学生信息数据的整理比对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协助做好辖区工商登记注册单位情况信息数据的整理比对工作。

县地税局:协助做好辖区纳税单位信息数据的整理比对工作。

县委编办:协助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信息数据的整理比对工作。

县残联:协助做好残疾人信息数据的整理比对工作。

三明医保中心沙县管理部:协助做好医疗保险参保数据收集整理,协助做好新农合信息、新生儿信息数据的整理比对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配备入户调查工作力量;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手册,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保氛围;按照《福建省全民参保登记表》(见附件2)、《全民参保情况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见附件3)的要求,入户逐个登记、核对,填写登记、核对表;对本辖区登记、核对信息数据采集后,实行动态维护。

㈢加强工作保障。为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要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投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大力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和基层保障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㈣加强考评督促工作。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度,由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乡(镇、街道)、村(居)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由县政府通报各乡(镇、街道)推进情况,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如期开展、按时完成。

 

附件:1.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福建省全民参保情况登记表

3.全民参保情况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

 

 

 

 

附件1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廖善健  县政府副调研员

副组长:徐建华  县人社局局长

        叶素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陆辅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晓予  县委编办副主任

陈芳杞  县人社局副局长

        胡启柳  县民政局副局长

        罗良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凤春  县卫计局副局长

        许林斌  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李德鸿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宋健平  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杨洪林  县地税局副局长

        罗火生  县法院政治处主任

        魏少华  县残联副理事长

           三明医保中心沙县管理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陈芳杞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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