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高砂林场小额贷发展林下经济

日期:2018-07-21 来源:沙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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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县高砂林场是高砂镇政府直属企业,于1975年由高砂镇革委会创建,2006年高砂镇毛竹场合并到林场统一管理,现场部设在樟墩村雪坪。目前经营林地面积21520(其中生态公益林6045亩,毛竹林4200)林场森林资产约1.5亿元,每年按可持续方案经营可采伐500亩,年收益达三百至四百万元,每年上交国家税费八十多万,支付各村山本费三十余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各村的经济建设。先后获得林业部国家先进乡村林场、省林业厅优秀乡村林场等荣誉称号,多次获得三明市和沙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 

  20168月起高砂林场积极响应政府精准帮扶政策,截至目前共协调96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作为高砂林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基金,用于种植穿山龙第一批穿山龙繁育总投资60万元,种植面积为300亩;第二批穿山龙繁育总投资40万元,种植面积为200亩(育苗亩投资额为2000元)。 

  驯化穿山龙,可带来以下四个方面的效益: 

  一是保证药膳原料来源。穿山龙是沙县人对细叶青蒌藤的称呼,药典里叫海风藤,其藤茎是常用大宗中药材,是沙县小吃传统药膳调味秘方的重要成分。据沙县小吃办统计,分布全国各地的沙县小吃店对穿山龙干品每年消耗量在100吨以上,其价格也水涨船高,野生穿山龙遭到掠夺性采挖,几乎绝迹了,林下种植穿山龙能有效缓解市场压力,保证小吃原料供给。 

  二是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高砂林场可为提供产业发展基金的侯德初、吴水明等贫困户提供务工岗位,让他们负责穿山龙培育工作的锄草、施肥、收割等工作,日工资80元,年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约5000元。 

  三是提高产出增加效益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款每亩每年只有十几元,经济效益有限,林下套种的穿山龙3年成熟,成熟后可像韭菜一样割一茬长一茬,每亩产量在75公斤干品左右,按当前的市场价年纯收入可达42万元,大大提高了林场的经济效益,且贫困户以产业发展基金的形式投入到林场的生产经营中也可从中获得收益,累计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192万元 

  四是林下套种穿山龙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研究表明,长期以来,大面积种植针叶林造林出现了林地多代连栽,地力衰退,杉木、马尾松林病虫害蔓延,易发生森林火灾等问题。而林下套种穿山龙可维持、保护和发展林地生产力,改善土壤肥力,促进林木生长。林木的生长也为穿山龙提供适宜的生长环境,实现长短结合、以短养长、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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