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1-04 22:27 来源:沙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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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三明市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5〕234号)和《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深化精准扶贫2015-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委办201533号)精神,拓宽贫困空壳村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增强贫困空壳村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决策部署精神,以实现强村富民为目标,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路径,积极探索增加贫困空壳村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切实增强贫困空壳村的自身“造血”功能,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目标任务 

  截止2014年底,我市共有村集体经济自有收入为零的贫困空壳村247个。第一阶段,到2016年底,以2014年自有村财零收入为对象,全面消除没有经营性收入、村集体经济收入为零的现象。第二阶段,到2018年底,实现全市村集体经济自有收入为零的贫困空壳村自有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基本建立贫困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第三阶段,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村村级集体经济自有收入达10万元以上,基本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得到保障、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三、主要方式 

  要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决策,遵循规律、市场运作,加强监管、保障有力”的原则,整合、盘活、转化村级涉农资金、资产、资源,大力开展股份合作,拓宽股本来源渠道,实施“五促三保”,最大限度盘活存量,做足增量。 

  1.盘活存量资产促增收。集中开展贫困空壳村村级土地、鱼塘、房屋等资产资源的清查,弄清现状,摸准家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办公用房、旧厂房等设施进行整修或翻建,对废弃地、坑塘进行整理、整治,通过入股、出租、承包等形式,积极参与股份合作和各类经营,最大限度地加以盘活利用,增加村集体收入。 

  2.整合项目资金促增收。鼓励通过整合财政、扶贫、农业等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建立标准化厂房或农业生产设施、专业批发市场,通过厂房(设施)出租或入股获取收益,通过专业批发市场收取服务费、摊位费增加村财收入。 

  3.倾斜土地政策促增收。鼓励贫困空壳村进行宅基地复垦,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由市国土局指导,各县(市、区)国土部门具体负责,两年内分批实施贫困空壳村增减挂钩指标交易面积15亩,扣除拆迁复垦等成本后指标交易收益部分全额返还给村集体,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经营管理并进行资本运作,获取的收益支付给相应的村作为村财收入。 

  4.林权权益让渡促增收。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股份制改革办法,成立村级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统一管理村级集体经营和联户经营的山场,允许经营主体将林地经营权证、中幼林、毛竹林林权等用于抵押贷款,贷款经营收益由村集体和林农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成。 

  5.旅游深度开发促增收。利用当地的自然、人文、产业等资源的优势,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组建旅游发展合作社或旅游公司,通过统一整体形象、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游客接待、统一提供配套服务设施等举措,在管理服务中增加村财收入。 

  6.基金资金支持保增收。支持贫困空壳村建立扶贫开发基金,对募集达15万元以上的村,县财政额外给予5万元补助,基金投资所得收益每年定时全额转入村集体账户,作为村财收入。设立县级村集体经济财政专项资金,根据贫困空壳村的项目发展实际需要,经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后,县级财政给予10-30万元补助,作为村级集体投资股权。落实县级财政对村自有经营性经常收入低于10万元的村补足到10万元的政策 

  7.财税返还定标保增收。对村域范围内农业生产、资源开发、土地转让等产生的各类县级财政性税收,每年原则上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返还村集体、返还总额不超过30万元。 

  8.目标考核激励保增收。积极探索实行村集体创收与村干部待遇挂钩机制,把增加村财集体经济收入作为考核村主干的重要指标,对村自有经营性经常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以换届前财务审计数据为基数,到该村下一个换届年度的前一年,对实现村自有经营性经常收入达5万元、10万元、15万元以上,且增幅达到50%以上的村进行奖励,县(市、区)一次性奖励村主干每人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乡镇是落实村财增收的领导责任主体,要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和阶段性目标,整合资源,抓好落实。村级是落实村财增收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整合包村工作组、驻村任职和驻村蹲点干部、村“两委”成员等人员力量,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任务。市、县级两级党委政府要整合驻村任职、部门挂村资源,优先选派干部到贫困空壳村驻村任职,优先安排部门挂钩结对帮扶。要持续推进“党建富民强村”工程,选配得力人员充实村级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带动村财增收作用。每年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确定一批后进薄弱村,进行集中整顿,助力村财增收。 

  2.强化协作配合。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互相配合,结合部门职能,出台支持贫困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要负责加强资金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保障贫困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努力盘活土地资源资产;农业、林业和水利等涉农部门要把发展贫困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职责,给予大力扶持;发改、人社、经信、民政、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主动搞好服务。  

  3.严格“三资”监管。坚持依法、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村级组织运行监督管理,加大资金、资源、资产“三资”监管力度,特别是要盯紧股份合作中项目主体、股权设置、利益分配、滚动发展、风险防范等环节,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执行资产清查、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产经营、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资源承包及租赁合同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附件:三明市2014年自有村财零收入村(空壳村)名单 

   

  附件 

    

  三明市2014年自有村财 

  零收入村(空壳村)名单 

    

  永安市(18):西洋镇上螺村、隔坪村、高坪村、皇历村、小龙逢村、荆山村,贡川镇龙岭村,大湖镇高增村,洪田镇上石村,小陶镇五星村、新民村,罗坊乡吴坊村、掩桑村、左拔村、坪坑村、岳地村、溪源村、盘兰村 

  明溪县(10):夏阳乡御帘村、旦上村、俞云坂村、良村、瓦溪村、溪边村,胡坊镇洋地村、眉溪村,沙溪乡碧州村、六合村 

  清流县(23):灵地镇灵地村、灵和村、青甲村、步云村、姚坊村、邓家村、田中村、马寨村、尤坊甲村、吉龙村、坑甲村、古洋村,里田乡洋庄村,沙芜乡新村,赖坊乡官坊村、陈家村、赖安村、赖武村、东山村、姚家村,林畲乡孙坊村、石下村、曾坊村 

  宁化县(74):城郊乡高堑村、旧墩村、巫坊村、杨禾村、九柏嵊村、夏家村,城南乡鱼龙村,济村乡济村村、神坛坝村、武层村、肖家村、洋地村、湖头村、罗家村、三村村、龙头村、长坊村、新田村、昆岗村、吾家湖村,泉上镇新军村,湖村镇城门村、店上村,石壁镇桃金村、陈塘村、张家地村、江口村、南田村、拱桥村,淮土淮阳村、桥头村、水东村、吴陂村、青平村、周坑村、罗坑村、团结村、竹圆村、礤下村、凤山村、孙坑村、五星村、梨树村、赤岭村、大王村、仕边村、隘门村、田背村、寒谷村,方田乡方田村、大罗村、坑村、南城村、岭下村、溪村、村头村,安乐乡洋坊村,曹坊乡根竹村、宝丰村,治平乡邓屋村、彭坊村、治平村、湖背角村、社福村、坪埔村、泥坑村、高地村、下坪村、高峰村、田畲村、光亮村,水茜乡下洋村、下付村、沿溪村 

  建宁县(22):黄坊乡将上村,黄埠乡罗源村、大余村、山下村、贤河村、封头村,均口镇芰坑村、岭腰村,里心镇代家村、花排村,溪源乡大岭村,伊家乡陈家村、双坑村、笔架村、东风村、隘上村,客坊乡张溪村湾坊村、水尾村、龙溪村、中畲村 

  泰宁县(23):上青乡川里村、永兴村、江边村、东山村、三南村,下渠乡宁路村、陈元村、渠里村、大渠村、渠口村、大湖村,开善乡余坊村、肖坑村、墩上村、洋坑村,新桥乡大源村、水源村,大田乡料坊村、金坑村、谙下村、北斗村,大龙乡里坑村、官江村 

  将乐县(1):漠源乡上洋村 

   县(14):大洛镇高坑洋村、后溪村、山际村,高桥镇泉水峡村,高砂镇樟墩村、龙江村,夏茂镇岩坑村,富口镇山氽村,南阳乡南阳村、华村村、坡科村、西坑村、大基口村、凤坡洋村 

  尤溪县(24):梅仙镇科地村、东头村,合乡湖洋村、云山村,汤川乡汤三村、溪坪村、丘山村,溪尾乡九峰村,中仙乡双溪村、岭下村台溪乡洋尾村、桃坪村、际坑村,坂面镇青坑村,新阳镇池田村、登山村、瓷厂村,管前镇洪村村,西滨镇西芹村,西城镇和平村、郑庄村、新联村、北宅村,尤溪口镇墩村 

  大田县(38):均溪镇许思坑村,石牌镇盖山村、京程村,华兴乡早兴村、杞溪村,屏山乡内山村、王坪村、许坑村,吴山乡张坑村、锦山村济阳乡济中村、国庆村、泮林村,谢阳乡坑口村、白玉村,武陵乡岬坪村、茶山村,桃源镇上举村,上京镇黄城村,太华镇华山村、池元村,建设镇建民村、和平村,广平镇兴埔村、岬头村,奇韬镇东佳村、龙溪村,文江乡温厝村、典坑村、大文村, 梅山乡梅山村、秀岭村、金阳村,前坪乡吉坑村、上地村,湖美乡长坂村、仁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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