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1-09-01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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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 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21]4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原则。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应坚持尊重历史、物权法定、保持资产功能完整性、应确尽确、不重不漏的原则。 

  二、确权登记范围。对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扶贫的资金、对口帮扶资金、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 

  三、确权登记责任。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扶贫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范围内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工作,乡镇(街道)、村两级实施的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由乡镇(街道)进行确权。 

  四、确权登记类型和内容。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分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三种类型,其中: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项目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等,主要包括农林牧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仓储物流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帮扶车间、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项目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等;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 主要包括使用扶贫资金建设的道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环卫、教体、卫健、集中供水饮水设施等方面的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帮助贫困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主要包括户用光伏、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户用安全饮水设施设备、圈舍、农机具、经济林、产畜、役畜等。 

  五、确权登记组织实施。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程序为通告、调查、审核、公告、登记、移交。 

  1、调查(9月1日-10月20日)。对确权范围内的扶贫项目资产逐一开展清产核资,扶贫项目主管单位指导各乡镇(街道)、村全面查实扶贫项目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家底,并填报《沙县区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摸底表》,由各乡镇(街道)汇总后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跨乡镇(街道)的扶贫项目资产,权属归区级主管部门,由区直相关部门负责登记入账;跨村的扶贫项目资产,权属归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登记入账,产权、收益均按比例明确到所在村。 

  2、审核(10月21日-11月15日)。相关扶贫资产主管部门结合行业部门资产用途管制、相关保护规定、相关审批文件或政策性文件对资产登记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登记程序是否符合要求,确权事项是否符合确权条件,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是否准确,调查结果是否全面准确、真实可信,登记要素和调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相关权利人确权争议是否明确、争议问题是否达成一致,相关许可、行业管制、特殊保护规定和不动产权信息关联是否准确等。 

  3、公告(11月16日-11月30日)。审核结果要在资产所在地政府门户网站及指定场所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天。公告主要内容:扶贫项目资产登记事项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产明细、扶贫资金来源、资产权属、购建年度、资产属性、经营(管护)主体、受益主体等;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受理机构等;需要公告的其它事项。公告期内,相关权利人对资产登记事项提出异议、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方。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对异议内容及时开展调查并重新审核公告。 

  4、登记(12月1日-12月1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乡村振兴局及各乡镇(街道)应当将资产登记事项记载于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簿,并以村为单位将扶贫项目资产分村复印登记簿交由村保管。 

  5、移交(12月11日-12月31日)。扶贫项目资产公告登记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将扶贫项目资产移交所有权方,纳入国有资产、农村集体资产和行业资产监管体系,对账实不符、账目不清的,要理清账目后再移交。资产移交时应签订《资产移交书》。资产确权登记和移交结束后,区乡村振兴局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及时统计资产现值、确权移交等有关数据,做好数据录入、数据分析和常态化跟踪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附件:沙县区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摸底表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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