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建省三联化工有限公司原场地实施风险管控的通告

日期:2019-05-28 10:14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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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沙县凤岗街道大洲路156号,已于2016年被我中心整体收储。根据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福建省三联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环境的污染调查、风险评估。为加强我县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防控土壤环境风险,防止化工污染扩散,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规定,经报县政府研究,决定在该场地未作修复前,需对三联化工全厂范围(约67000平方米)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隔离,无关人员不得擅入场地。

  特此通告。

  

 

 

 

沙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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