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图书馆恢复开馆公告

日期:2020-05-07 11:05 来源:文体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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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经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沙县图书馆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于5月6日起向18岁以上读者预约开放。具体公告如下:

    一、开放区域和开放时间:

1.一楼少儿图书借阅区、期刊借阅区

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开放

2.二楼成年人图书借阅区

周三至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开放

    疫情防控期间限制入馆人数,每日接待读者不超过100人(上午、下午各50人),同一时段在馆读者限制为20人,满20人时则采取一出一进的方法入馆。

    二、服务内容:

一楼少儿图书借阅区、期刊借阅区和二楼成年人图书借阅区只提供图书借还服务,读者在图书借还之后立即离开,禁止在阅览座席上长时间阅览及自习。

一楼报刊阅览区、经典阅读区、亲子借阅区、少儿阅读区及三楼公共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播放厅暂不开放。

三、入馆流程:

本馆向18岁以上读者预约开放(18岁以下读者借还书由家长代为办理),凭读者借书卡通过沙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预约入馆,到馆需出示“八闽健康码”和身份证,现场扫描预约二维码成功后入馆。65岁以上老年读者免预约,凭身份证和借书卡经过实名登记后入馆。

四、入馆须知:

1.图书馆门厅入口处设有体温监测岗,测量体温<37.3℃正常方可进入,体温≥37.3℃或出现发热、干咳、打喷嚏、气促等症状读者,一律不允许进入场馆。

2.读者在入馆之前应当佩戴口罩,未戴口罩拒绝入馆。

3.读者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一人一桌,不聚集不扎堆,尽量减少馆内逗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

五、其他事宜:

1.仅办理还书业务的读者无需预约,但需凭身份证、借书卡实名登记后入馆。

2.工作人员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用一定浓度含氯消毒水对书刊借阅处、书库、卫生间和楼梯通道等区域进行消毒,对服务台、阅览桌椅、电子阅读机等设施设备进行酒精消毒。每日上午11:30、下午5:00后对读者归还的图书进行紫外线照射和臭氧杀菌消毒。

3.读者须主动配合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作,遵守馆内秩序。对不配合管理或恶意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读者,本馆有权依法依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4.疫情解除前,停止举办线下人群聚集的读者活动。

5.1月24日闭馆起至7月31日期间产生的文献逾期滞纳金全额免除。

 

                                      沙县图书馆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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