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5 11:27 来源:沙县区夏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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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月15日

招标公告

11月30日

  招标编号:广厦招【2021】沙066号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监理)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以沙农〔2021〕1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沙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监理); 

  2、项目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俞邦村、长阜村、后垅村; 

  3、项目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60万元。 

  4、招标内容:沙县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监理)全过程监理; 

  5、监理服务费:按36600元包干。(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 

  6、监理服务期:27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一致(工程开工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7、质量要求和规范: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3-2008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业绩要求: 不要求。要求业绩的,业绩是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 /;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资料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256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期204室)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转账以下账户并联系代理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已包含其他资料,售后不退。 

  四、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15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256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期211会议室)。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佰元整(¥7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sx.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政府综合大楼 

  电话:138 6056 4385,联系人: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西路256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期204室, 

  邮编:365050 

  电话:0598-5858268,180 5488 1773,联系人:小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8-58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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