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凤岗街道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DQ招字第SM2021005号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凤岗街道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沙县区凤岗街道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项目地点:沙县区凤岗街道西霞、际硋、际口等行政村及张坑湾小组
3、项目规模及投资:规划建设面积2500亩;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00万元,项目区涉及沙县区凤岗街道西霞、际硋、际口等行政村及张坑湾小组。
4、招标内容:沙县区凤岗街道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新建渠道、排洪沟、防冲护岸、田间道路和生产路等。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按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闽农建函【2020】89号)要求进行勘察测量和设计,工程测量要求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由设计中标单位自行选择联系),采用200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依据《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16)及《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规划设计阶段)》(SL197-97)等有关规范进行测量,其中,平面地形测量精度不低于1:1000,沟(路)渠等建筑物断面测量精度不低于1:50。
5、勘测设计费:勘察测量和设计费按项目批复工程施工费的4%计取。
6、工期:2022年02月28日前完成
7、质量要求和规范:达到《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编制大纲》标准。
8、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9、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农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证明:须承担过2个以上(含2个)农业田间工程项目勘测设计业务,并提供相应项目勘测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资料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厦门市东区建设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分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友诚大厦1304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四、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上午9:30,提交地点:厦门市东区建设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分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友诚大厦1304室)。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送达。递交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注:受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以岗位证或近5个月单位社保证明为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沙县人民政府网(WWW.FJSX.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凤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李纲西路30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话:0598-585686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东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友诚大厦1304室
联 系 人:小陈
电话:0598-585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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