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31 08:37 来源:沙县夏茂镇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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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8月31日

招标公告

09月14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720万元。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规划建设面积为5300亩,项目区涉及沙县区夏茂镇上碓村、月邦村、梨树村、中堡村、松林村、西街村、水头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直至保修期结束 。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的监理。 

  2.4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169600元包干。(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3-2008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⑤投标人如与招标人及相关联企业存在法律纠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8月 31日至 2022年09月 04日(周末、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沙县区金鼎城2幢1单元902室)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沙县区金鼎城2幢1单元902室);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9月13日15时30分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整(¥3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密封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jsx.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138 60564385,传真:/ 

  联系人: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区金鼎城2幢1单元902室,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7 99152788,传真:/ 

  联系人:小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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