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洛镇智能信息素光源杀虫灯采购询价公告
各报价单位(公司):
根据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6年水稻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和防控工作的通知》(沙农〔2026〕3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6年大洛镇智能信息素光源杀虫灯采购项目”向供应商询价,请予报价。
一、询价内容
1.项目名称:2026年大洛镇智能信息素光源杀虫灯采购项目
2.采购人: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人民政府
3.项目内容:根据购灯数量选择行政村安装杀虫灯。
4.报价要求:请报价单位填好报价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材料需盖章。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2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4.3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价款、包装、运输、装卸、税金、信息传输、售后维护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4.4供应商报价时不能提供2个不同的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二、项目预算及需求
1.项目预算
1.1采购标的:智能信息素光源杀虫灯
1.2预算金额:16000.00元(人民币)
2.参数要求:
2.1总体性能:符合GB/T 24689.1-2009植物保护机械、虫情测报灯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要求。可提供检测报告佐证,原件备查;
2.2工作用途:防控水稻害虫;
2.3工作方式:利用害虫的趋光特性,结合昆虫信息素诱芯加强吸引靶标害虫扑灯,以风吸式至集虫装置;
2.4供电系统:太阳能供电、蓄电,功率≥40W;
2.5诱虫光源:采用LED光源灯泡,波长410nm±10nm,可根据不同害虫更换相对应光源,
2.6设备要求:具有雨控、光控功能,可防水;螺旋式风机:功率≥7W/12V,转速≥2500转,风速≥4.2m/s;
2.7管控面积:15-25亩/盏
三、产品质保及售后维护要求
1.所投标产品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的全新原装正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要求;
2.本次采购由采购方通知中标方供货时间、数量及收货地点;
3.成交供应商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4.售后维护期2年。
四、包装和发运
1.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为保证货物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缺失或损坏,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五、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文件内容
1.1大洛镇2026年智能信息素光源杀虫灯采购报价函(见附件1);
1.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见附件2)。
2.寄件要求
递交文件需用密封袋封口并加盖贵公司单位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2026年大洛镇智能信息素光源杀虫灯采购项目”和贵单位名称。
3.寄件地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8-5786018,13859128135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大洛镇大洛村101号
4.截止时间
竞标供应商务必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2026年 8月18日下午3:00前(北京时间)(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寄送到沙县区大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5.中标方式
本项目实行低价中标法(指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合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有两家及其以上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人时,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中抽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沙县区大洛镇人民政府
2026年 8月12日
附件1 2026年大洛镇智能信息素光源杀虫灯采购报价函
附件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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