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生态执法系统模块软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2-01-13 08:16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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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1月13日

招标公告

01月26日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沙县生态执法系统模块软件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427]YG[DY]2022001

  2、项目名称:沙县生态执法系统模块软件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1-1 信息安全软件 1项 270000
270000 540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沙县生态执法系统模块软件项目 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12号首层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明财购【2021】9号 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随身携带材料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其中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要求 补充要求如下:投标人若提供财务报告的,尚未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1-13 17:35;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1-18 17:3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1-19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华都4楼)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1-19 15:00,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华都4楼)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

  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地址:沙县虬江东路26号

  联系方法:0598-5822045

  代理机构: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小黄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810室

  联系方法:0598-8236287

 

 

  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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