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鉴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日期:2026-08-25 14:50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 | | |
2026

08月14日

08月25日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50427]JSHC[TP]2026001二、项目名称:沙县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鉴项目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湖北良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88号高农生物园总部B区4栋4楼 360,000.00元

沙县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鉴项目(总价):30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湖北良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农业服务 沙县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鉴项目 {沙县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鉴项目} {⑴投标人应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县级初鉴全流程,因极端气候导致无法现场勘验的,双方可协商延迟推进;协助采购人收集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或相关回复意见;全程配合市级鉴定、省级抽核工作,保障验收全流程顺利推进;协助采购人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协助对接区自然资源、财政等相关部门以及市级、省级鉴定相关单位,保障工作顺畅。⑵人员要求:应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实施所需的专业团队,具备较强的耕地土壤质量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⑶在提交项目全套成果后,直至该项目通过省级最终抽核或备案前,提供免费的后续技术支撑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级鉴定、省级抽核意见免费修改完善材料;对评价结论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建立完整的项目过程回溯机制,确保所有工作环节(特别是采样点位置、踏勘记录、原始数据)可追溯、可复查。⑷若提交的初鉴意见、等级评价结论在市级鉴定或省级抽核中因技术原因引发争议、被要求复核或推翻,将第一时间组织技术团队(含原踏勘专家)进行复核、解释。若确因投标人工作失误或标准应用不当导致结论错误,投标人须承诺承担全部责任,免费重新开展相关环节工作(包括必要的补充踏勘、采样、检测等),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修正并重新提交合规成果,且不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费用或工期索赔。⑸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保密责任制,承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取和产生的一切资料、数据、成果(含过程稿)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⑹全程接受采购人监督与质控,采购人可随机对外业调查、内业整理、评价质量等工作进行抽查、核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终止采购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确保成果真实合规。中标人提交的最终成果(包括初步鉴定意见、等级评价报告、全套组卷资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最新技术规范与标准,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结论清晰明确。⑻中标人自行负责拟投入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发生人身、财产及其它所有事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法律责任。⑼服务期限内出现问题,中标人必须即时响应,并在采购人要求合理时限内到达现场,在合理时限内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工作需求。⑽中标人需建立系统的项目档案,完整保存从资料接收、外业记录、原始数据、检测报告、评审意见到最终成果的所有纸质与电子文件。项目完成后,移交全套完整的成果资料(包括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并协助采购人完成资料归档工作。所有资料移交及时、完整、有序,满足长期保存和后续核查的需要。⑾中标人须对提交成果的数据准确性、图文一致性、结论合理性负全责,并接受采购人对成果的审核。如因成果质量问题导致验收流程延误或需重大修改,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免费及时修正。} {自合同签订后半年内交付。} 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36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静芳
评审专家: 邓金玉 、 涂进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成交金额的1.5%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缴后不退。2.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三明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碧支行;账 号:1380010104004168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沙县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鉴项目:0.5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调⽣态科技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投标,未按资格审查要求概况中的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任意⼀家联合体成员须满⾜以下条件之⼀:①承担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②承担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或成果质量控制等相关⼯作。”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598-582353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三路171号丁香新村7幢5层

  联系方式:0598-8279598、139****62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98-8279598、139****6215

 

 

 

  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