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区350427-20-A-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青州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区350427-20-A-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政〔2023〕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区350427-20-A-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请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严格规划管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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