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1-19 10:24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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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正确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沙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三提三效”行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全方位推动沙县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㈠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学习会,邀请省司法厅原副厅长黄岩生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专题讲座,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交流发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2.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年终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转发《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3.扎实做好中央、省委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先后两次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督导检查动员大会,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指标,收集整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材料,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直部门领导个别访谈,迎接中央、省委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实地走访、调研法治保障乡村振兴、法治引领医改示范项目、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红色法治文化、行政执法机关、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办公室关于对三明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结合《福建省委依法治省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㈡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1.持续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坚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则,按照《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结合《沙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区直部门“三定”方案,健全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对因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调整而新设或取消的行政权力项目或上级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权力项目,督促乡(镇、街道)、部门及时报送审核,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清单,并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2.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规范化管理,不另设审批事项、不扩大审批权限,确保“单”外无“单”。制定《三明市沙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确认沙县区辖区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76项,共涉及30个单位。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审批流程,全区挂网公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跑趟占比达100%,全流程网办占比达100%,减时间达100%。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做到国家发布监管事项认领100%,检查实施清单梳理100%。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单位共13个,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共151项。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成立沙县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组及办公室,制定《沙县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役行动方案》,制作沙县区“六最”营商环境攻坚任务清单,列举攻坚事项35项,明确攻坚目标、完成时限、责任区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对标“六最”营商环境,加快“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园区“1+N”项目服务,“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占比99.5%,2693项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理,527项便民服务事项实行“周六便民服务”办理。办理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90%以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时以内,新增市场主体4125户,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100%。

  ㈢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1.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今年来,全区共制定审核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讲座1场。

  2.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

  3.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事出租车驾驶人员本地户籍限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4次,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㈣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区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前,主动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开展巡察、督察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2022年,公职律师列席区政府常务会20次,对138个议题进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建议25件。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主动通过听证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

  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推行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㈤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力推进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推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制定《三明市沙县区推进落实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统一机构设置,分批赋权,实施《关于印发赋予乡镇人民政府部分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的通知》,举办130余人参加的基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17个区直部门和10个乡镇签订《三明市沙县区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对第一批的284项行政处罚权进行移交确认。专门组织乡镇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在各乡镇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增综合执法大队编制,调整充实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力量。二是推进生态综合执法改革。区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省司法厅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区水利局和区生态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主体关系,解决区生态综合执法局借调人员统一执法身份问题,为18名借调执法人员统一编号换证。针对省政府批复的执法依据中涉及的10部法律法规规章已修订,及时梳理执法依据,报请省、市人民政府进行备案。三是推进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创新试点工作,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19项,将全区12个乡(镇、街道)分为四个片区,每个片区成立一个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每个中队配备2名行政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办公、分片负责的模式,具体负责指导对接片区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解决基层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等问题。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对外公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等制度。2022年,全区办理行政许可63379件、行政处罚5082件、行政强制措施6130件、行政强制执行41件、行政确认36407件、行政征收312件、行政检查5774件、其他行政执法行为6651件。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依法全面推进柔性执法,建立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引导、督促或鼓励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2022年全区柔性执法案件共6800件,其中:不予处罚案件463件,减轻行政处罚案件65件,从轻行政处罚案件40件,说服教育案件4025件,劝导示范案件1085件,行政指导328件,行政提示717件,行政告诫64件,行政回访13件。

  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在行政矛盾纠纷多发的重点部门成立13个行政调解委员会。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全区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共236个。强化诉源治理,成立区诉源治理中心,整合全区矛盾纠纷调处资源,建立跨部门协作、网格化管理、多元化共治的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福建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集中排查调处活动,2022年排查调解矛盾纠纷3719件,调解成功件3685,调解成功率99%。

  2.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委编委研究通过《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编制划转的批复》,调整编制充实行政复议法治力量1名,司法局内部调剂3名。筹建本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增加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列入预算,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今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件,较去年增长了243%,已审结21件,下发纠正整改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代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复议受理前调解和解11件,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探索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做法被三明市推荐参加全省复议148品牌创建工作评选项目。

  3.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召开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进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双备案制度,强化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探索建立行政与司法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司法建议反馈制度,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2022年,全区行政应诉案件21件,一审审结17件,败诉3件,二审败诉1件,败诉率23.5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㈦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坚持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实现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体系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加强衔接,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和政策激励,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结人大议案建议108件、政协提案109件,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

  2.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严禁将罚没款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采取自查和抽查的方式,对2021年度全区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1547件、行政许可11750件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由各单位抽取255件进行自查,区司法局从全区255件中随机抽取29件,评选优秀案卷22卷、良好案卷5卷,合格卷2卷,案卷优良率93.1%。制发案卷评查反馈表29份,指出案卷存在问题或瑕疵201条。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制定《沙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制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个别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不够重视,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考核措施不够健全。二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和精细化。个别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有力,行政执法公示不够全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够规范,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够具体。三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执法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区将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㈠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㈡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对三明市创建全国法治示范政府的考评验收。

  ㈢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重点领域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决策程序。

  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取消企业有关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依法加强资本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深入推进综合监管改革,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征求意见,听取企业、商会和行业协会意见。

  ㈤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应急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安全生产连片联合执法,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一规范乡镇行政处罚文书,出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发布第二批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建立乡镇与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以及协作机制。

  ㈥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筑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

  ㈦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实现行政诉讼案件数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下降”。

  ㈧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和规范自由裁量制度。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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