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沙县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02-13 10: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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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沙县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沙政办〔2015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沙县春运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3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沙县春运工作方案

 

2015年春运工作从24开始至315结束,共计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切实做好2015年春运各项工作,按照省春运办《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闽春运办〔20151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县春运工作要通过采取超常手段,科学组织调配运力,强化源头监管、路面巡查和定点执勤,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春运工作安全、顺畅、优质、有序。春运期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杜绝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二是不发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三是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群体性治安事件;四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和谐春运。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为组长的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经贸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公路分局、公安消防大队、农机监理站、运管所、火车站、闽通长运沙县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电话:5823268,5822282,传真5859890)。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机构,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掌握春运动态,及时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确保完成春运任务。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春运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络人名单、联系电话、传真,于26日前报县春运办。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㈠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促有关春运的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各部门遇到跨行业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春运办公室报告。

㈡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落实道路、水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要督促各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春运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

㈢交通运输部门要科学预测旅客和货物春运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有序。要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各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保障水平。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入两客一危企业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隐患整改“五到位”,确保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得上路,严格落实好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交通运输部门和铁路企业要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提前掌握货物运输需求,统筹安排好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加大对农村民俗节日、庙会等的交通组织和安全监管力度,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㈣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与安监、交通运输及客运企业配合,共同做好春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上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所持驾驶证未满实习期的驾驶人,春运不得驾驶营运客车;协助交通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打击非法营运、制贩假票、炒票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客车超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

㈤公路部门要确保公路畅通,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障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做好抢险工程机械及物资准备;春运高峰期间要加强交通主干线和车站等附近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确保道路畅通;要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的检查和整修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㈥铁路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购票要求,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有序乘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县春运办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售票情况,铁路部门应该制订好详细的退票机制,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退票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㈦各运输单位和站场要加强对司乘人员与车辆安全管理,对司机安全行车教育与监督,认真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旅客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乘车环境。客运站要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客运站的脏、乱、差问题,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的候车环境。

㈧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春运工作的领导,制定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调配运力。县经贸局履行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推动全县春运工作有序进行。春运期间交通、运管等部门要抽调专人,跟踪掌握运输情况,及时解决运力调配问题。

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畅通。交通运输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运输设备参加春运。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行为,严禁客车夜间(晚10时至早6时)行驶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的驾驶员。从事道路客运的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雪冻冰天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㈢规范客运市场,营造良好环境。春运期间,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大运输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地,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顿,有效控制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以及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

㈣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交通运输企业要通过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创新售票方式。要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准备,通过增添供水设施,增加便民项目、增设服务人员等形式拓展便民服务。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改善旅客候车环境,防控疾病传播。要组织开展志愿者春运服务活动,安排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便民利民、帮扶重点旅客、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工作。要不断提高正点率,努力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㈤利用新闻媒体,做好春运宣传。运输企业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交通运输单位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㈥规范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是加强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春运办成员单位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二是信息上报制度。交通运输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春运期间的客流运输统计日报工作,县春运办公室负责收集春运工作情况,向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春运结束后,要及时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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