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三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沙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02-26 16: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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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政〔2016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三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沙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沙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1

 

2016年三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沙县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三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16 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明政文〔2016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三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践行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和“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的施政理念,牢牢把握建设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将三明打造成为“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生态宜居之城,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

2016年我县将以此次创森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实说实干、敢拼敢上”的沙县精神,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不断巩固、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和林业生态优势,进一步增强林业服务生态市建设和美丽三明建设的能力,为推进我市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多做贡献。

二、主要任务

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森宣传,确保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 90%以上;加快国省道和县乡道以及各园区道路绿化,确保道路林木绿化率达 90%以上;持续抓好城区绿化,确保城区街道绿化树冠覆盖率25%以上,广场、地面停车场确保乔木树冠覆盖率达 30%以上;环城周山生态修复着重为水岸绿化、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确保青山挂白100%治理。

三、工作分工

㈠县直有关单位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县文明办、县电视台,开展创森公益宣传和创森进展动态、创森经验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创森舆论氛围。

县教育局:负责抓好创森宣传进校园和校园绿化工作,学校师生的创森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总结2013年以来绿色校园创建活动,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好相关材料。

县财政局:负责收集好2013年以来全县用于造林绿化、美丽乡村建设、青山挂白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小流域整治、生态县、城市园林建设等相关公共财政预算及支出材料。

县国土局:负责做好2013年以来青山挂白治理工作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好相关材料。重点抓好城区周山开挖山体和弃渣、弃土场的生态修复。

县环保局:负责做好2013年以来生态县创建活动工作总结,抓好2016年环境保护日生态科普宣传活动,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好相关材料。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2013年以来绿色城市、绿色乡镇建设工作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好相关材料。继续提升城区绿化水平,2016年重点提升体育公园、水南公园、龙湖公园和淘金山公园绿化水平,建设一批科普设施。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2013年以来绿色通道建设工作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好相关材料。国省道、县乡道林木绿化率达90%以上,2016年重点抓好机场高速沿线、省道304线夏茂至富口、虬江至大洛段、县乡道高砂至郑湖段的绿化提升。

县农业局:负责做好2013年以来绿色乡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好相关材料。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2013年以来创森工作总结,抓好造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森林经营、笋竹基地建设、林业生物产业建设、林业改革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等,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好相关材料。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2013年以来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岸绿化工作总结,抓好2016年世界水日生态科普宣传,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好相关材料。

县文广局:负责抓好开展创森公益宣传活动的落实,加大对创森活动的报道力度。

㈡各乡(镇、街道)

负责做好2013年以来绿色乡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工作总结,筛选一批精品示范点,收集好相关材料。2016年重点是建设虬江街道长红村、青州镇涌溪村、高砂镇龙江村、大洛镇昌荣村、郑湖乡郑湖村等5个省级乡村生态景观林示范项目。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创森任务,制定创森工作措施,县绿委及绿化办负责组织协调,加强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全面协调推动,做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㈡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根据建设任务工作的总体部署,宣传、广电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种舆论阵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生态文明意识,赢得广大群众对森林城市创建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㈢创新机制,社会共建。各任务单位要建立稳定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资金投入渠道,将创森经费纳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资金筹集,保证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㈣强化考核,严格督导。县监察、效能部门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督促检查;县绿化办对绿化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实行量化跟踪;县政府办及时根据进度进行通报,积极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

 

附件:三明市2016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沙县重点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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