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沙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9-05-08 17:00 来源:沙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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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沙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人民政府 

  2019425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沙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三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文〔201915),为全面深化河湖长制,解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深入打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方针,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持续深化增激情、敢担当、破难题开展项目攻坚突破竞赛年活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县委干好每一天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干好每一天作为贯穿持续突出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要求,全面开展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省市通报清单问题及水质出现反复的小流域等薄弱环节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2018年实现的辖区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成果。 

  二、重点任务 

  ㈠开展工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将小流域整治提升治理工作纳2019年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巩固域治理成果,确保水质稳定、不反弹。完成水污染防治2019年行动计划和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坚决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使全县工业污染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工业废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㈡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2019年继续巩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成效,全县生猪存栏总量控制在19万头以内。以6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完成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65家,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面开展侵占河道养鸭等专项排查清理,以各乡(镇、街道)流域河段为单位,由各村每月向所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报送排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减少流域河道污染。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㈢开展涉砂行为专项治理行动。2017年以来涉砂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动涉砂行为规范化管理,全县范围内基本实现无非法涉砂行为,实现砂石资源有序开采、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推广生产使用机制砂、强化行业监管,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加强对预搅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用砂情况进行抽查抽测,并督促企业建立用砂台账。 

  ㈣开展城乡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新建扩建污水管网15公里;推动全县村庄农房配建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农村三格化粪池1831户,建立定期清掏机制;督促各乡(镇、街道)尽快将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㈤开展小水电生态专项治理行动。2019年完成61座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工作;完成82座农村小水电站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并确保正常运转。制定小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完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1座农村水电站退出任务;开展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水电站生态电价的试行工作。制定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计划,推进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开展。将农村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执行情况列入河道专管员巡河工作内容,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乡(镇、街道)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要及时处置到位,超出职权范围的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处置到位。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等有关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攻坚方案,推动各项攻坚任务全面落实。 

  ㈡落实分解责任。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住建局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协调、定期会商、应急处置、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各方履职尽责;要充分发挥生态综合执法局的作用,主动作为、综合执法,确保攻坚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加强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衔接,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联动。 

  ㈢强化督导考评。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和行业领导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推进工作落实;县河长办定期对攻坚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存在问题揭短亮丑,督促各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履行好属地治理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建立月报工作机制,5月起每月5前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由县河长办汇总后,进行通报。同时,继续将专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河湖长制年终考评,对开展“五项攻坚”行动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纪委监委将强化执法问责。 

    

  附件:1.2019年沙县工业污染专项治理任务表 

        2.2019年沙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任务表 

        3.2019年沙县涉砂行为专项治理任务表 

        4.2019年沙县城乡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治理任务表 

        5.2019年沙县小水电生态专项治理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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