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县区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4-03 09:42 来源:沙县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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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沙县区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沙县区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闽政办〔2021〕28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等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建管并重、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梯次推进,推动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特制定我区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统筹,落实建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推行城乡水务一体化。巩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效,设施稳定运行率达70%以上。推进凤岗街道、虬江街道等有关乡(镇、街道)集中式存量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2023年完成有效投资217.04万元。保持全区无农村黑臭水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农村百姓生态环境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结合山区实情科学调整治理方案

  要结合我区村庄人口分散,常住人口少,产生污水量小,且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已直接资源化利用等实情,4月底前完成委托修编《沙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并通过区政府批复实施,科学合理选择技术路线,调整治理方案,积极探索大三格或小三格+氧化塘治理模式。

  (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推进集中式存量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凤岗街道、虬江街道等有关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修复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原则,对因设备损坏导致不能正常运行或达标排放的厂站设施,要加快修复进度,确保可正常开机运行;对污水收集不到位导致进水浓度低的厂站设施,要完善配套管网建设,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率达70%以上。要落实“一村(自然村)一设计”要求,明确工程建设(设施座数与管网长度)、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5月底前完成集中式存量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作。

  推进19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作。坚持厂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集中评估与长效监督并重,根据《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核查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闽农污提升办〔2021〕4号),推进全区19个村庄开展提升治理核查评估. 通过省、市、区组织的19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核查评估工作,其中镇街各2个村,乡1个村。核查评估结果要依托省生态云平台,按照“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村庄档案。

  (三)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遥感卫片分析、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问题等,组织开展村庄黑臭水体疑似清单复核,2023年7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村庄黑臭水体清单动态更新工作。对最终判定为黑臭水体的,要通过“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动态更新黑臭水体的位置、水体类型、黑臭范围,以及导致水体黑臭的主要污染来源和水质指标情况等,区政府将在2023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和负责的河段长名单。

  (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

  按照《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监测监控要求(试行)》, 2023年初步建立智慧监管平台,督促第三方做好设施运维,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同时逐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控设备,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能力。

  (五)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

  要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防止设施“晒太阳”或水体返黑返臭。对于流域水质不稳定断面、群众反复投诉举报的区域,组织日常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每月至少抽查5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对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人督促相关乡镇及时现场核查,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

  (六)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培训指导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政策宣贯、技术指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策划及资金拼盘等培训内容纳入区党校、行政学院课程或专项培训内容,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要求宣贯到基层一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统筹,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落实属地责任。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专班要组织做好项目谋划、资金筹措、项目审批、用地征地、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工作;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征地、工程施工、日常监督、宣传发动、民事纠纷等方面的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专班人员配置,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长效管理办法,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自行检测,确保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区住建局要发挥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作用,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并督促指导推动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协助区政府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开展工作考核等;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要统筹用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生态补偿资金、流域整治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积极争取政府债券、政府性基金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

  (四)强化帮扶指导。沙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及时梳理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方案编制、调查统计、项目过程监管、验收考核评估、常态化明察暗访等工作,注重发挥镇村及当地村民的作用,共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精准化、精细化管理,促进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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