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通知

日期:2012-05-23 15:0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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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沙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通知

沙政〔20122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沙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沙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二○一二年五月

 

 

 

 

第一章  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主要原因

三、面临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

二、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六、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七、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八、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九、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三、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五、加强安全生产执法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七、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时期,编制和落实《沙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建设平安沙县,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以《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三明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为依据,编制了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重点,是十二五期间我县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依据。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形势

十一五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责任事故,在全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总量不断壮大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基本稳定的态势,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十一五期间,各类事故伤亡人数基本保持平稳,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006年的49.76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04.52亿元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06年的1.10降至2010年的0.72,下降38%;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工矿商贸死亡人数和火灾死亡人数每年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数之内。但各类事故总量还比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县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不相适应,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事故总量还比较大。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15起,死亡136人,受伤341人,直接经济损失752.21万元;平均每年发生事故83, 死亡27人,受伤68人,直接经济损失150.44万元。二是道路交通事故比重大。2006年至2010年,道路交通分别发生事故6778756461起,占当年各类事故总量的比例分别是78.8%81.3%80.6%87.7 %89.7 %死亡人数分别是2727202119人,占当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87.1%70.6%80%84%90.4%

相关链接一:

沙县十一五期间基本情况

类别

发生

起数

死亡

人数

受伤

人数

经济损失

(万元)

常住人口数

(万人)

GDP

(亿元)

2006

道路交通

67

27

78

33.75

24.34

49.76

消防火灾

12

1

0

76.3

工矿商贸

6

3

3

66.5

2007

道路交通

78

24

75

30.28

25.1

59.14

消防火灾

9

1

1

27.64

工矿商贸

9

9

2

145

2008

道路交通

75

20

65

30.27

25.32

72.79

消防火灾

13

2

1

83.1

工矿商贸

5

3

2

66

2009

道路交通

64

21

61

11.17

25.44

85.87

消防火灾

5

0

0

30.32

工矿商贸

4

4

0

60

2010

道路交通

61

19

53

11.15

26.07

104.52

消防火灾

5

0

0

0.73

工矿商贸

2

2

0

80

二、主要原因

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一些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没有真正纳入本辖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投入长期不足,历史欠账严重,尤其是一些老企业和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较为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一些行业和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理;三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乡(镇、街道)、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没有真正得到有效落实,一些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四是安全生产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足、装备手段落后,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弱化,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与行政执法的权威性、有效性有待提高;五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低,尚未建立全县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科技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落后,应急管理意识淡薄,应对和处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六是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尚未形成。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仍然不强,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面临形势

十二五期间,是我县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工业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

有利因素。第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十二五期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保证。党中央、国务院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确立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县委、县政府每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保障措施,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这些为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推动我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领导保证;第二,随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日益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位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环境将不断改善;第三,全县安监机构队伍建设的加强,委托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权工作的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将进一步增强,必将有力促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第四,有关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出台和安全生产投入力度的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加快和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将不断得到改善;第五,十一五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使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规律,集中力量攻克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而不断提高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此外,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也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全新机遇,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也更加激发了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不利因素。一是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保持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基础仍较脆弱,特别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等领域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状况尚难以根本上得到扭转。二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安全生产的矛盾依然突出。在现有条件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在短时间内根本改变,一些行业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低回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难度大、步伐慢,矿山、建筑和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领域内,一些安全保障水平较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三是根据工业化进程中的事故发生规律,我县还处在事故易发期,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突发性和不确定因素增多,由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问题可能与环境污染、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引发的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影响社会的稳定。四是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仍较突出。五是一些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历史性、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还很难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解决。

十二五期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安全生产工作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要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妥善应对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因此,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构筑平安沙县的战略部署,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同心协力,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安全发展,实现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总体战略部署,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大力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倡导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推动沙县经济社会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5%以上,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控制在16人以内,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目标

2010年为基数(市政府下达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20人、工矿商贸死亡人数为4人,火灾事故死亡人数1人),2015年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工矿商贸:死亡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

特种设备:无死亡事故。

消防火灾:无死亡事故。

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15人以内。

水上交通:无死亡事故。

农业机械:无死亡事故。

相关链接二:

沙县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测算表

  

2010

实际数

控制幅度

2015年预测数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GDP

104.52

亿元

年递增13%以上

200亿元以上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2

下降25%以上

0.15以内

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

21

控制在16人以内

16人以内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

2

控制在1人以内

1人以内

消防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0

控制在0人以内

0人以内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19

控制在15人以内

15人以内

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0

0

0

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0

0

0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

建立健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四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创建平安畅通县各项工作。继续加快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下大力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危险路段,实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工程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改善公路安全状况。完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登记注册制度,加强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强化道路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推进挂靠车辆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并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重型货车、旅游客车、半挂牵引车和城市出租车安装GPS安全服务系统。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路面管控,严肃查处无证开车、超载超速、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及非营运车辆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与整治,积极发展“学生周未班车”。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全县建立统一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

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船舶、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利工程建设、工贸、旅游、校园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安全设备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实行安全标志等市场准入制度,坚决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淘汰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非煤矿山: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推进资源整合,关闭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推动非煤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生产,逐步减少非煤矿山的数量。推动企业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的采矿技术,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推广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小平台作业、机械化装卸、基地化生产作业方式。加强非煤矿山采空区、排土场、露天矿山边坡失稳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监控。

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制度。努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区域规划工作。积极推广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装置,逐步建立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动态监控系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达不到安全条件和城区安全距离不足或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采取“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等措施进行整治。

相关链接三:

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重大危险源包含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有毒物质等四大类。

  3.危险物质:是指一种物质或若干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4.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5.单元:是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6.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生产经营单位各个岗位、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生产经营活动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需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方式,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效途径。

水上船舶:加强水上船舶安全监督基础建设,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逐步限制挂桨机船,淘汰水泥船。加强航道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强沙溪河水上安全管理,在重点水域逐步建设船舶安全与遇险通信系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

消防安全:编制实施城乡消防安全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装备和消防安全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对建筑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农村(社区)和城区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力量体系,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各类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建立健全消防中介技术服务组织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立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

民爆物品:加大对民爆物品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各个环节的安全。加强对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强化管理,规范使用,切实提高民爆物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烟花爆竹:严格实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制度,加大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加大对超量储存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场点。

建筑施工: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立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健全并完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机制。突出高处坠落、机电伤害和施工坍塌等易发事故的预防工作,完善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事故防范监督体系。

特种设备:健全和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

水利工程:规范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安全管理,落实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份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隐患排查,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监督水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工贸企业:健全和完善工贸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培训教育制度,建立职业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重大隐患整改。

旅游安全: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旅行社管理和导游人员培训教育,严禁无证上岗;加强对旅游景区的场所、设施、设备、区内交通安全检查和防护,建立并落实旅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抓好旅游客运、旅游星级饭店安全监督,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关旅游单位应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游客自我防范保护意识,确保旅游安全。

学校安全:健全校园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危旧房屋和校园周边边坡、围墙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保障每位学生安全上下学;开展法制宣传和消防、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传授自防、自救、自卫技能,切实提高师生预防、应对校园暴力事件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定期申报、分级、检测、评估制度,进一步掌握全县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状况以及动态变化情况,完善全县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结合省、市里统一部署,加快县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建设,争取规划期内完成沙县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构建县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事故预警体系。

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源头控制,从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特种设备、水利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监督。积极开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仓储区、矿山采空区、重大火灾隐患等进行重点治理。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重点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同时,可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全面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促使企业加快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企业及其他工贸行业的大型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非煤矿山和其他行业(领域)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

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2012年全县高危行业企业和其它规模以上的企业都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完成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结合省、市的统一部署,完善县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享、预案齐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预防系统。加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上船舶、消防安全、建筑、特种设备、水利等有关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非煤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救援、消防救灾等安全生产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六、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领域事故预防与控制的研究,创新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预警、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鉴定等相关技术。一是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与省内外安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系接触,为我县安全生产领域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提供咨询和参谋;二是要积极培育、扶持和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壮大科技人员队伍;三是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安全管理技术协会)联系广泛的作用,建立我县企事业单位的专业人才资料库,为我县安全生产服务。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重点推广和应用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

七、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按照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立法调研与法制研究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执法、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事故调查处理以及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死亡赔偿三项经济政策等方面的规定、办法,努力形成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法规、规章及政策体系。

八、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建立职业卫生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专业监督检查装备。开展职业危害登记,建立全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强对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机械、轻工和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使职业危害事故逐年下降。

九、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监管,提高培训质量。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推进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的开展,建立农民工培训协作机制,对于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国家、地方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推动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配合省安监局做好安全培训教材开发与建设,完善安全培训考核考试题库,严格安全生产培训的考核及监管。按照省、市里的统一部署,做好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安监员的培训相关工作。

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

建立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重点行业和企业间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平等共享。在省里组织开发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系统、安全监管监察业务系统、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特大事故档案数据库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组织实施。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相关监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责任,依法实施监管监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安全生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把安全生产摆在与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主要目标纳入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目标体系。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把中长期规划分解落实到年度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安全生产与各项工作的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适度提高企业成本中资源、安全、科技和劳动保险费用比例,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快推进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规范对工伤人员的补偿标准。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运用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促进企业加强事故预防和工伤预防,研究在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中安排一定的工伤预防费用。鼓励意外伤害险、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推动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介入工伤预防工作,在各类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工伤事故雇主责任险,在高风险行业推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投入的机制,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以政府投入引导、企业投入为主、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体系。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安排资金用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监管监察能力和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和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与文化建设,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等;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设施、装备和经费到位;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安全宣传和执法装备的资金投入。要重点支持煤炭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企业必须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

五、加强安全生产执法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厉打击违规非法生产,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健全县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增强合力,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机制。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大力倡导和建设先进的安全文化,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建立安全生产科普教育基地,逐步建立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消防安全日、“12.2”交通安全日等各种活动,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提高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发挥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区基层组织以及社团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创建“安全社区”、“安全示范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方面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加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及人员、设施和装备等配备到位。推进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村(居)委会配备安全监管员,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化忧患意识、实干意识、执行意识和自律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和廉洁奉献的作风,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素质和服务发展的水平。充分发挥县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不断研究、创新综合监管方法与手段,加强对各行业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坚持安全与生产的紧密结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坚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坚持依靠乡镇、依靠部门、依靠基层、依靠企业、依靠广大群众,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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