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日期:2012-08-03 17: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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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沙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沙政办〔20128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沙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沙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1~2015年)

 

为提高沙县公民科学素质,加快生态工贸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三明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加快建设生态工贸城市和推动沙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增强科普服务能力为核心,以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以服务民生和基层为着力点,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和科普基础工程建设,努力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公平普惠,不断提高我县公众的科学素质。

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的态度更加理性和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全县居民接受科普教育面达到70%,我县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达到6%,并保持较快增长速度。

——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不断深入贯彻落实。继续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工作主题,重点宣传低碳经济、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民整体科学素质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和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和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促进基本科普服务的公平普惠,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和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扎实推进,科普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形成有沙县特色的科普资源集成模式和交流平台;保障机制日益健全,县级财政科普经费达到当地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元以上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逐年增长;动员激励机制不断完善,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捐助或参与兴办公益性科普事业,引导相关企业开发科普文化产品、兴办经营性科普产业的政策法规得到进一步健全,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紧密结合,联合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

——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5年,全县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科普人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结构明显优化,地区布局、行业布局趋于合理;建设形成一批科普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的体制与机制。

——科普设施更加完善。全县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展教功能得到完善与拓展,基层科普基础设施有长足发展。到2015年底,建成沙县科技馆并投入使用;继续建立完善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宣传栏)等基层科普设施。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县完成8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科普站、栏、员建设;大力发展科普教育基地,全县的各类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10个以上。

二、任务分工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十二五时期沙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㈠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结合国情、省情、县情,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研究活动的过程,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和兴趣。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他们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未成年人形成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措施:

——加强幼儿的日常科学启蒙教育。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利用身边事物与现象,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强化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总结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改革经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科学课程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加强数字技能学习教育,培养学生运用互联网学习和获取信息的能力。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创新科学教育方法,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鼓励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支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劳动预备制培训。

——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发挥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鼓励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参加科学调查体验。开展绿色小天使主题实践活动,普及生态环境知识。组织好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普动漫设计大赛等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的质量。积极鼓励地方和民间公益组织开展普及性科技活动,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

——建立和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科普活动场所,充分发挥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社区科学工作室、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的青少年科普教育功能,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科普车进校园、科普讲座进校园等工作,鼓励中小学利用科普活动场所的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

——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中的作用。鼓励幼儿园、中小学和社区发挥家长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其科学育儿水平。鼓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广泛接触自然、社会,培养未成年人亲近自然的情感。

——关注未成年人中特殊群体的科学教育。全面加强农村中小学生、残疾和智障儿童、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社会弱势群体家庭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的科学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其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活动的机会,面向他们组织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等各类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丰富生活阅历、增长见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科教下乡科教进农村校园等活动。组织科普大篷车进农村校园,举办科普展和科普报告会。开展城乡学校科技教育结对子活动,推动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的发展。

分工:由县教育局、团县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妇联、县科协参加。

㈡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倡导健康卫生、反对愚昧迷信、移风易俗、安全生产等内容的科普宣传教育,推动广大农村形成学科学、用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提高农民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引导农民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提高农村妇女及山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措施:

——建立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村成人文化教育机构、农业科教与网络联盟、职业技术学校、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大力开展科学教育活动。

——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培训,帮助农民掌握和运用科技,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提高发展生产、增产增收的能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建立完善农村科普示范服务体系。推动全国、全省科普示范(先进)县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带动、引领作用,提高农村科普组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工作队等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

——开展服务三农科普活动。针对农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科技需求,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开发符合农民需要的生产、生活科普资源,建立三农网络书屋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积极开展村会协作、会会协作、科技三下乡、科技常下乡、科技多下乡等品牌活动,为农民提供优质科普服务。

分工:由县委农办、县小吃办、县农业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县公务员局、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参加。

㈢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实施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依托沙县科普惠农(创业)服务站和其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在职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并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知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重要内容。

——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农民工免费职业技能鉴定等为民办实事项目,依托沙县科普惠农(创业)服务站开展小吃技能培训,将普及经营小吃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开展群众性职业技能、技术创新和发明竞赛活动。深入推进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结合创新方法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的作用,举办面向企业科技工作者和职工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开展送科技活动。在企业内部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

分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小吃办、县总工会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县公务员局、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参加。

㈣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十二五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1~2015年公务员培训纲要》等,县委党校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科技知识普及力度,把普及科技知识作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发挥菜单式学习、网上学习平台的作用,帮助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及时了解科技发展趋势,增强科学意识,树立科学精神,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以及运用科学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培训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

——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推行现场教学和专家论坛,丰富科学素质行动教育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实地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举办科技知识讲座、科学素质竞赛、主题演讲和科学素质大讲堂等。推动报刊、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创办科学素质的专题、专版、专栏。

——继续推进县直机关科协组织建设,并不断完善总结经验。依托县直机关科协组织,推进科普进机关,切实提高领导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通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分工:由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参加。

㈤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措施:

——积极开展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发挥基层科普网络优势,抓好科普示范项目的实施,形成社区科普工作品牌,挖掘和利用社区科技人员特别是离退休科技人员的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各种科普协会、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服务。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设施,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家庭等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社区科普益民先进单位。

——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科普活动。根据社区居民的特点和需要,组织开展科教进社区、社区科普学校等品牌活动,普及安全健康、节能环保、应急避险、科学生活等知识,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素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适应城市现代生活和再就业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加快建设科普文明社区和学习型社区,推动模范科普家庭、学习型家庭的建设,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探索建立社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集成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等驻区单位参与科普工作,推动科普活动的社会化。

分工:由县科协、县妇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团县委参加。

㈥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场所和基地,根据需要建设新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提升教师的科学素质。增加县进修学校科学教育内容,鼓励县进修学校和有关培训中心科学教育专业,着力培养从事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在职教师的培训和进修中,增加科学教育的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普遍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把幼儿园、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作为重点。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

——加强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全县所有的小学、初中对小学科学教室、中学信息技术类教室的布置、功能、设施、配置等按照规定的标准实施改造,改善科学教育设施。

——坚持新课程改革,开展科技教育研究与培训。以专家专题讲座、教材分析、教法指导、课例解剖等方式,开设观摩公开课、研究课,组织听课、评课、小组讨论,突出研训一体,发展校本研修。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各个不同行业的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现役军官、医生、教育工作者、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组建不同学科的科普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为我县开展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工作提供志愿服务。

——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科学教材建设。根据四大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编写各类实用教程,为各类人群学习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提供帮助。

分工:由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委农办、发改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公务员局、县总工会、团委、县妇联、县科协参加。

㈦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集成社会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措施:

——加强现代科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建设数字化科普资源库。加快沙县科技馆建设,集成在沙县的优质科普资源,建立一个具备一定储存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全县的科普资源库,重点推进沙县科技馆的建设与利用。

——加强科普活动创新和科普资源交流。强化科普展览和教育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设计开发各类互动式、体验式科普展览和教育活动;加强科普资源的交流,推动主题展览和常设展品、科普教具、科普图书在科技场馆、社区(村)科普活动室(站)、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之间进行交流和展示;建设和完善流动科普设施,及时相关设备和展品,同时引导有条件的单位添置科普大篷车等流动科普宣传设施,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充实和完善各类流动设施的科普功能,丰富活动形式,提高活动效果。

——推进基层科普活动场所共建共享。依托沙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等相关科普教育基地,会同相关部门共建一批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

——推进科普活动室(站)、标准科普画廊(宣传栏)共建共享。联合相关部门,管好、用好科普活动室(站)、标准科普画廊(宣传栏),加大科普挂图等资源的开发力度,加强科普展教资源送达基层的物流和信息流服务,确保基层标准科普画廊(宣传栏)的展示内容每两个月更新1次。

分工:由科协、县科技局牵头,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数字办、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委参加。

㈧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措施: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运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网络等媒体,办好科普大篷车科普之声等科普节目和栏目,宣传现代科技发展、实用技术以及与文明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普知识。

——实施科普创作资助。发挥县科协在科普宣传中组织协调的作用,开展系列科普作品创意大赛,提升原创科普作品的开发和创新能力,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和推介,形成一大批深受社会公众欢迎的科普作品。

——建立科普应急系统。对自然灾害、传染疾病等突发性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消除公众恐慌心理,澄清不良舆论误导,为化解危机、稳定社会提供有力的科学支持。

——借助新兴媒体,扩大科普覆盖面。充分运用数字科普网站、虚拟科技馆、移动、电信、广电等宽带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加大投入,不断开发科普信息、动漫科普等,不断扩大科普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分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数字办、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移动沙县分公司、联通沙县分公司、电信沙县分公司等参加。

㈨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布局。

——建立和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保障体系。

措施:

——新建科技馆。加快沙县科技馆建设。落实《福建省科普场馆平台建设规划(2010~2012)》,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建成科技馆并投入使用。

——扎实推进城乡科普能力建设。依托现有社会设施发展基层科普设施。推动所有的城乡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在所在的街道(乡镇)、80%的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活动室(站)、标准科普画廊(宣传栏),并能定期更新科普内容;添置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等流动科普设施,不断拓展科普服务能力。

——推进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农函大和社区科普学校建设。指导城乡有条件的社区和乡(镇、街道)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至2015年建成2个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不断完善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分校建设,稳步推进社区科普学校建设。至2015年,建立农函大重点教学辅导站2个,建成社区科普学校2所,使其成为向城乡居民传播科学知识、传授实用技术的有益场所。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一是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的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不断拓展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功能,引导、培育、推荐科普教育基地参加学生校外活动第二课堂评选,逐步形成管理规范,服务优质,有较高科技含量的科普展教场馆。到2015年,建立科普教育基地达9个。推动科普资源整合,联合县旅游部门,将科普教育基地与旅游景点相结合,策划旅游线路,以科普旅游等形式,普及科普知识;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动态管理,促使科普教育基地不断创新科普载体和科普内容;贯彻落实现行国家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出台有关鼓励科普教育基地发挥展教职能的政策和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共建共享科普教育基地,为基地的发展提供便利。二是推进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技协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奖励资金。到2015年,建成国家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个,省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个,市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3个。国家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个,省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个,市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5个。三是推动行业科普基地建设。促进农林业、水利、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低碳减排等工作与科普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开展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等需要,建设功能各异的专业科普教育基地。四是挖掘和运用高新技术园区、院士工作站以及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等,根据自身特点,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研发实验基地、非涉密的科研仪器设施、生产流程或展览馆,共享科技资源,共建联合研发平台,扩大科研新成果的普及展览,并根据自身特点建设高品质的专业科普场所,注重科普场所的科普内容建设,提高科普展教品制作工艺水平,增强科普展览展品的互动性、生动性、趣味性

分工:由县科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公务员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

㈩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提升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措施: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发展以老科技工作者、在校学生为骨干,以学会会员为基础的科普志愿者,努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函大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示范作用。加强少数民族双语科普人才培养。

——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社区科普学校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社区科普学校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学会、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事业单位和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形式,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吸引老科技工作者、在校师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组织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分工:由县科技局、县科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办、县委文明办、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公务员局、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任务: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

——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研究制定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推动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推动承担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学校和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作出表率。

——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性运转。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各类科普平台的整合共享,提高科普资源使用效益。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科普产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健全典型示范体系、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深入开展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福建省科普先进县(市、区)等创建活动。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建立健全我县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监测指标体系,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为我县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科学素质纲要》在我县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探索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分工:由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公务员局、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参加。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条件

㈠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完善机制、联合协作。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一次《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并由科协会同宣传部、科技局、教育局牵头,召集有关部门每年召开一次实施工作会议。按照实施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加强联系协调,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

——各乡(镇、街道)结合各地实际,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大力宣传《科学素质纲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进一步关心、支持和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㈡经费投入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政府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经费。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积极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各级科研项目成果科普化工作。

——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㈢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对科普工作的参与。发挥科协科普工作的主渠道作用,依靠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集智聚力,依法开展各种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利用广泛的科普组织网络,集思广益,为县政府科普规划、科普政策的制定提供意见和建议。动员全社会力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科普工作,促进全县科普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㈣加大科普工作政策激励力度。加强《科普法》和《福建省科普条例》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开展科普工作的意识,依法保障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面向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宣传的专项激励政策,定期表彰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强科普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科普政策,推动科普事业公益化程度的评估,放宽利用民间资金发展科普产业的准入限制,推进科普事业的市场化。

㈤强化对科普工作的评估。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科普投入监督机制和科普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提高政府科普投入的效率。根据我县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对劳动者科技素质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的精神,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状况的监测评估,改进工作方式,及时掌握我县公民科学素质的基本状况。

五、进度安排

——启动实施。2011年,推动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制定本地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制定本实施方案中11项重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十二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深入实施。2012~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总结评估。2015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继续推进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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